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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智禮(卑南語:Matreli,1887年-1966年10月20日),或譯馬得里,出生於大清福建省的閩南人,台灣台東卑南族初鹿社頭目。他在任內結束卑南族與布農族近兩百年的殺戮,以及在二二八事件中維護台東的秩序,基督教新教教徒。

目錄

簡介

Matreli生於福建,父親朱來盛(譯音)帶約四歲的他逃至台灣,輾轉經打狗,落腳於台東直隸州卑南族呂家望社(今利嘉部落),後與該社女子入贅婚,歸化為卑南族,並為兒子取名卑南族名字Matreli。Matreli約十歲的被父親寄託給初鹿社長老Rutu收養。

初鹿社乃為卑南八社之一,為該族最西北之部落,負有看守鹿野高台獵場、與防禦世仇布農族入侵之責任,亦為布農族眼中最強悍的卑南族社。遠在十八世紀的台灣清治時期,雄據中央山脈的布農族與安居台東平原的卑南族,為爭奪鹿野高台獵場,就此展開了一百多年來的馘首殺戮。

台灣日治時期,Matreli進入卑南社的國語傳習所卑南分校,畢業後考入台東廳警務課擔任通譯,並接受簡易警察訓練教育,比照巡查補俸給,派任里瓏支廳(關山郡),通日語、閩南語、卑南語、阿美語等語言。因他承攬日本政府的鐵路及移民村工程,也養牛置產,累積不少財富,並在對抗布農族、打獵等任務皆獲得族人的敬重。如某次布農族到初鹿社的白來浪部落出草,一夜間割去十幾個人頭;幾日後,Matreli就率族人前往內本鹿清水社砍回人頭,燒盡屋舍。二十四歲時,他與初鹿社頭目Hunghuwan的女兒Salinay結婚。在1915年,二十八歲時,接替岳父的Ayawan,也就是擔任初鹿社頭目,因而並辭去警察工作。並不具卑南族血統的漢裔卻可擔任頭目,這是卑南族的首例,如卑南社頭目姑仔老父親林貴是漢人鄭尚長子,至少已具二分之一的血統。

台灣總督府台東廳頒布的「有關台東廳槍械彈藥供應管理辦法」中,讓卑南族可擁有槍械並隨時供應彈藥,以牽制布農族。再來,初鹿是台東平原進入花東縱谷的必經孔道,日人稱為「縱谷通孔」,Matreli繼承初鹿社頭目地位,更成為日本政府倚重的蕃社頭目。由於卑南族與日本政府相互為用,雖然日本政府在1905年就明令他社不用向卑南、阿美族進貢,但默許Matreli收貢。在1935年之前,Matreli的收貢地由北達花蓮富里,南抵初鹿。

日本政府並支持Matreli經營公賣部[a],讓他擔任第一回台東郡卑南莊官派協議員(鄉民代表)。

聖經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1]》《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一共27卷。《舊約全書》即猶太教的聖經,是基督教承自猶太教的,但《舊約全書》和《希伯來聖經》有所差異,書目的順序也不同[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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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