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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In Peking office ;BJO)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而所谓特区,并非传统意义上深圳经济特区,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地区[1]

目录

简介

当时600多家驻京机构里,只有3个县级市,这3家,是特批的。除了特区,还有两个特殊的,一个是一汽,一个是东风,这是两个汽车企业。除此之外,其他都是省、直辖市以及副省以上城市,比如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

政府派出机构不止有驻京办,一般来说,看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有驻上海的驻沪办,驻深圳的驻深办,根据所要联络的范围不同,驻京办的编制也有不同。

发展历史

驻京办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封建王朝的同乡会和会馆。早期的会馆虽然种类繁多,但多是为了维系、团结、和睦同乡、同宗、同行业的关系,具有地缘、血缘、业缘因系。由于无论是官民、绅商,在会馆中均可不受任何拘束,相互交往,会馆渐渐成为政治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近代很多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都与会馆有关。当时,京城的会馆、同乡会的功能主要是沟通家乡与京师之间的联系,接待来京出差的地方官员及进京赶考的家乡学子,维护家乡人民在京的合法权益等。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的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地方党政领导又不能天天在北京待命,为了保持与中央的随时联络,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负责文件传送,沟通上下。1949年,新中国第一个驻京办——内蒙古驻京办就是带着这种使命设立的。

同时,当时中国刚刚解放,各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而具有民间团体性质的会馆,有些成为敌特势力潜伏的场所。1950年代后期,很多会馆的财产都遭到了没收或收购充公,取而代之的是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和地市县驻京联络处。一份历史资料显示,1958年至1959年之间共有28个驻京办事处相继成立,且全是省一级的驻京机构。

然而,驻京办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文革期间,这些机构全部被撤散。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国务院恢复了各省市自治区办事处,并增设了计划单列市、大型国营工矿企业、建设兵团办事处及地市县联络处。20世纪80年代以后,驻京办的数量迅速增长,驻京办渐渐进入了繁荣期。

“80年代末期,各省市纷纷设立驻京办有深刻的体制背景,一个是当时的财政体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李成言教授说,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中央特别是各部委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审批上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寻求更多的资源,纷纷设立驻京联络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除54家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之外,还有520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县级单位驻京办。如果加上各级政府部门设的联络处、国有企业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主要功能

常规任务

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 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2]

特殊任务

驻京办和驻上海等地办事处不同,还担负着一些特殊的任务,即截访。近些年来,地方民众常因地方政府部门不能解决的事情进京上访,一是有可能损害了地方政府部门形象,二是有可能暴光社会的一些黑幕。地方政府视为大忌,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设驻京办的原因之一。

应当肯定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地方驻京办事机构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些年来驻京办暴露的问题堪忧,比如非正常支出庞大,一个县级驻京办一年接待开销会达数百万,相当于一个数万人口乡镇的全部财政收入;地方争资争项形成围困中央之势,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国家部门资源资金的公正分配,并严重腐蚀了一些国家部门官员。这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因此不得不下令限期撤销不合法的驻京办。

视频

驻京办 相关视频

驻京办主任
驻京办的接待秘密 大风说事106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