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及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二)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馈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办中央、省和市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市直部门和区、县级市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市委、市政府信访秩序;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在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群众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级市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信息化建设。
(六)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市领导直接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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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驻马店概况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9号)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 ,中国政府网,201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