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琛
高琛(512~534年 [1]),字永宝,勃海蓚县(今河北省景县)人。北齐宗室大臣,文穆帝高树生次子,神武帝高欢之弟。 [2]
- 少时弓马娴熟,志存高远,历任征西将军、骠骑大将军、御史中尉。
- 天平元年,涉嫌有染于高欢后宫,杖击而死,年仅二十三岁,累赠假黄钺、左丞相、太师、录尚书事、冀州刺史、赵郡王,尊上谥为贞平,配享高欢庙庭。
目录
基本信息
姓名 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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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字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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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征西将军 骠骑大将军 御史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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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南赵郡公→赵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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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赠 假黄钺 太师 录尚书事 冀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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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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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怀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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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5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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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日期 5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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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 东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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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北齐宗室大臣 神武帝高欢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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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历任要职
- 少时熟习弓马,有志气,[3] 追随高欢匡正天下。
- 中兴初年,授散骑常侍、镇西将军、金紫光禄大夫。高琛位居禁卫,恭勤慎密,以身示范。
- 太昌初年,拜车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封南赵郡公,食邑五千户。 不久,拜骠骑大将军、特进、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
- 永熙二年(533年),为使持节、都督定州刺史、六州大都督。 [4]高琛推诚抚纳,拔用人才,极有声誉。当斛斯椿等人结成团伙,高欢准备讨伐之时,认为晋阳是根本,召高琛使其留掌后事,并委任他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酋长大都督。而相府的大事都由高琛来处理决定。
- 天平年间,任御史中尉,认真纠弹,无所顾忌,所有的人对他肃然起敬。[1]
杖击而死
- 妻子华阳公主生高睿的那段时候,和庶嫂小尔朱氏私通,被高欢当场捉住痛打,被杖击而死,年仅二十三岁。
死后殊荣
- 天平年间,追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冀州刺史、太尉、尚书令,谥号贞平。
- 天统三年(567年),又追赠假黄钺、左丞相、太师、录尚书事、冀州刺史,晋爵为赵郡王,配享高欢庙庭。
人物关系
史书记载
- 《北齐书·卷十三·列传第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