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隆之
高隆之(494~554),字延興,渤海蓨縣(今河北景縣)人。東魏到北齊時期大臣,雍州刺史高幹之子,中常侍徐成養子,生於公元494年,卒於公元554年。[1]
- 高隆之初起家司州戶曹參軍,遷員外散騎常侍。
- 跟隨高歡平定爾朱氏、四胡勢力,拜驃騎大將軍、并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與孫騰、司馬子如、高岳合稱「四貴」。
- 後入朝理政,拜太保、左僕射、吏部尚書,反對高洋受禪即位。
- 北齊建立後,高隆之拜宗正卿、錄尚書事,監修國史,封陽夏王。 [2]
- 天保五年(公元554年),高隆之坐罪賜死,時年六十一歲,追贈太保、太尉公、大將軍、都督冀定瀛滄幽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陽夏王。[3]
高隆之 |
東魏到北齊時期大臣 |
字 號 :字延興 民 族 :漢族 爵 位 :陽夏王 官 職 :宗正卿、錄尚書事,監修國史 追 贈 :太保、太尉公、大將軍等 出 生 地 :渤海蓨縣(今河北景縣) 出生時間 :494年 去世時間 :554年 主要成就 :北齊開國元勛 東魏四貴之一 |
目錄
人物生平
北魏汝南王元悅任司州牧時,任命高隆之為戶曹從事。建義初年,高隆之出仕為員外散騎常侍,和行台於暉出兵到泰山討伐羊侃,為行台郎中,又授任給事中一職。高隆之與高祖(高歡)結交,交情很深。高祖到晉州,召高隆之為治中,代理平陽郡守的事務。[3]
高隆之後跟隨高祖起義,高祖任命他為大行台右丞。北魏中興初年,任御史中尉,兼任尚食典御。跟隨高祖平定鄴城,代理相州事務。跟從高祖在韓陵打敗四胡。太昌初年,被任命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西魏文帝曾與高隆之爭酒吵鬧,文帝因此罷免了他。高祖責備高隆之,於是高隆之自請外放,出任北道行台,改任并州刺史,封為平原郡公,食邑一千七百戶。高隆之請求減少七百戶,並請求降低自己官位四級使自己位居兄長之下,朝廷批准。高祖討伐斛斯椿時,高隆之為大行台尚書。等到大司馬、清河王元亶總理朝政,拜高隆之為侍中、尚書右僕射,兼任御史中尉。高隆之耗費人力物力,大肆營建寺廟和佛塔,被高祖斥責。[4]
東魏天平初年,高隆之因母親去世離職,不久重新起用為并州刺史,入朝為尚書右僕射。當時剛剛分給百姓田地,權貴都占有良田,貧窮體弱的人只能得到貧瘠薄田。高隆之啟奏高祖,重新分配。 [5]
東魏武定年間,高隆之擔任河北括戶大使。不久被召回,授任領軍將軍、錄尚書事,不久兼任侍中。授任太子太師、兼尚書左僕射、吏部尚書,升任太保。建立後,高隆之進升爵位為王。不久以本官錄尚書事,領大宗正卿,監修國史。高隆之愛耍弄小伎倆,國家儀仗、百戲、喪服制度時有改變,不遵循舊例,當時很多人都批評他。因為高隆之在高洋未掌權時侮辱過他,又曾勸阻高洋稱帝,後又與元昶交好。 天
保五年(554),高隆之被高洋殺害,時年61歲,全家都被高洋誅殺(《北史》稱高隆之被殺諸子為司徒中兵高慧登等二十人,《北齊書》則作高德樞等十餘人),屍體被挖出,棄於漳水,天下稱冤。[6] 乾明年間,高隆之侄高子遠被立為高隆之的子嗣,襲爵陽夏王。
人物成就
人物評價
參考資料
- ↑ 1.0 1.1 李百藥.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2000:255-257 卷十六,列傳第八
- ↑ 2.0 2.1 李延壽.北史.北京:中華書局,2000: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 ↑ 3.0 3.1 《北齊書·高隆之傳》:魏汝南王悅為司州牧,以為戶曹從事。建義初,釋褐員外散騎常侍,與行台於暉出討羊侃於太山,暉引隆之為行台郎中,又除給事中。與高祖深自結托。高祖之臨晉州,引為治中,行平陽郡事。
- ↑ 4.0 4.1 4.2 《北齊書·高隆之傳》:從高祖起義山東,以為大行台右丞。魏中興初,除御史中尉,領尚食典御。從高祖平鄴,行相州事。從破四胡於韓陵,太昌初,除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西魏文帝曾與隆之因酒忿競,文帝坐以黜免。高祖責隆之不能協和,乃啟出為北道行台,轉并州刺史,封平原郡公,邑一千七百戶。隆之請減戶七百,並求降己四階讓兄騰,並加優詔許之,仍以騰為滄州刺史。高祖之討斛斯椿,以隆之為大行台尚書。及大司馬、清河王亶承制,拜隆之侍中、尚書右僕射,領御史中尉。廣費人工,大營寺塔,為高祖所責。
- ↑ 《北齊書·高隆之傳》:天平初,丁母艱解任,尋詔起為并州刺史,入為尚書右僕射。時初給民田,貴勢皆占良美,貧弱咸受瘠薄。隆之啟高祖,悉更反易,乃得均平。
- ↑ 《北史·高隆之傳》:文宣末年,多猜害,追忿隆之,執其子司徒中兵慧登等二十人於前。慧登言乞命,帝曰:"不得已。"以鞭扣鞍,一時頭絕,並投之漳水。發隆之冢,出屍,其貌不敗。斬骸骨焚之,棄於漳流。天下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