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贸易
鸟类贸易 |
鸟类贸易是动物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很长的历史,原则上讲,鸡鸭等家禽的贸易也应属于鸟类贸易的范畴,但实际上人们通常所说的鸟类贸易并不包括这些将家禽作为食物而进行的贸易。野生鸟类的贸易是鸟类贸易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饱受争议的一部分,一些环境保护主义者和动物福利主义者将野生鸟类贸易称为阳光下的罪恶。许多国家的法律处于环境保护的考虑是禁止野生鸟类贸易的,但由于常常在执法过程中面临举证的困扰,因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野生鸟类的贸易实际上处于失控的状态。这造成对野外种群生存构成威胁并传播疾病。
目录
简介
驯养鸟类指的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获得稳定繁殖的鸟类,被人类成功驯养的鸟类除了鸡鸭鹅等家禽还包括白文鸟、十姐妹、金丝雀、虎皮鹦鹉等众多品种。驯养鸟类的贸易是鸟类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野生鸟类的贸易,驯养鸟类贸易得到更多国家法律的允许。在中国,驯养鸟类贸易曾经在1990年代初期红火一时,那时一些较为稀有和名贵的驯养鸟类品种的身价被抬高至万余元人民币,饲养和繁殖宠物鸟成为一种一夜暴富的途径,那个时期在中国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下岗职工,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投身宠物鸟繁殖,也为这一产业泡沫的膨胀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不久之后泡沫的破裂导致很多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评价
隼形目鸟类长久以来就被人类用以进行狩猎活动,在很多文化中,猎鹰都是受到人们欢迎的文化符号,甚至是人们生活的必须工具,例如在阿拉伯世界,手架猎隼进行狩猎是上流社会非常流行的休闲活动。他们对猎隼的需求极大地刺激了对这一鸟种的国际贸易,很多猎隼经过中国-巴基斯坦-伊朗-阿拉伯世界这一途径被捕捉和贩运至远离家乡的荒漠。在中国,除了隼形目的鸟类外,雀形目伯劳科的鸟类有时也被用来进行娱乐性的狩猎。放生是佛教文化圈特有的现象,佛教和受到佛教影响的地方宗教有朴素的尊重声明的观念,他们的教义常常要求信徒善待生命,受到这些宗教影响的社会常常将放生视为最平常的善举。许多信徒是从商家手中大量购买野生或家养的动物并在特定的节日直接将他们放归自然。但是放生的行为受到一些环保主义者的指责,他们认为这种放生行为鼓励了对包括鸟类在内的野生生物的捕捉,因为当有人对于购买野生动物来放生有需求时,同样就会使供给方有诱因去捕捉野生动物提供人们购买以获取利润,如此一来,放生事实上达成的效果相当有限,有时甚至是反效果,而在捕捉和贩运过程中野生动物的损失率极高,因而这种善举的背后是对野生动物血淋淋的屠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