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散文)
原文
從前我常見提籠架鳥的人,清早在街上溜達(現在這樣有閒的人少了)。我感覺興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閒,卻是那鳥的苦悶。胳膊上架着的鷹,有時頭上蒙着一塊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動,哪裡有半點瞵視昂藏的神氣?籠子裡的鳥更不用說,常年的關在棚欄里,飲啄倒是方便,冬天還有遮風的棉罩,十分的「優待」,但是如果想要「摶扶搖而直上」,便要撞頭碰壁。鳥到了這種地步,我想它的苦悶,大概是僅次於粘在膠紙上的蒼蠅,它的快樂,大概是僅優於在標本室里住着罷?
我開始欣賞鳥,是在四川。黎明時,窗外是一片鳥囀,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烏鴉,那一片聲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聲長叫,包括着六七個音階,有的只是一個聲音,圓潤而不覺其單調,有時是獨奏,有時是合唱,簡直是一派和諧的交響樂。不知有多少個春天的早晨,這樣的鳥聲把我從夢境喚起。等到旭日高升,市聲鼎沸,鳥就沉默了,不知到哪裡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聽到杜鵑叫,由遠叫到近,由近叫到遠,一聲急似一聲,竟是淒絕的哀樂。客夜聞此,說不出的酸楚!
在白晝,聽不到鳥鳴,但是看得見鳥的形體。世界上的生物,沒有比鳥更俊俏的。多少樣不知名的小鳥,在枝頭跳躍,有的曳着長長的尾巴,有的翹着尖尖的長喙,有的是胸襟上帶着一塊照眼的顏色,有的是飛起來的時候才閃露一下斑斕的花彩。幾乎沒有例外的,鳥的身軀都是玲瓏飽滿的,細瘦而不乾癟,豐腴而不臃腫,真是減一分則太瘦,增一分則太肥那樣的濃纖合度,跳蕩得那樣輕靈,腳上像是有彈簧。看它高踞枝頭,臨風顧盼——好銳利的喜悅刺上我的心頭。不知是什麼東西驚動它了,它倏的振翅飛去,它不回顧,它不裵��,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無限的迷惘。有時候稻田裡佇立着一隻白鷺,拳着一條腿,縮着頸子,有時候「一行白鷺上青天」,背後還襯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綠的梯田。就是抓小雞的鳶鷹,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盤旋,也有令人喜悅的一種雄姿。
我愛鳥的聲音鳥的形體,這愛好是很單純的,我對鳥並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聞杜鵑,興奮得一夜不能睡,一時想到「杜宇」「望帝」,一時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覺得有無限的詩意。我曾告訴他事實上全不是這樣的。杜鵑原是很健壯的一種鳥,比一般的鳥魁梧得多,扁嘴大口,並不特別美,而且自己不知構巢,依仗體壯力大,硬把卵下在別個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夠多的卵,便不客氣的給擠落下去,孵育的責任由別個代負了,孵出來之後,羽毛漸豐,就可把巢據為己有。那人聽了我的話之後,對於這豪橫無情的鳥,再也不能幻出什麼詩意來了。我想濟慈的「夜鶯」雪萊的「雲雀」,還不都是詩人自我的幻想,與鳥何干?
鳥並不永久地給人喜悅,有時也給人悲苦。詩人哈代在一首詩里說,他在聖誕的前夕,爐里燃着熊熊的火,滿室生春,桌上擺着豐盛的筵席,準備着過一個普天同慶的夜晚,驀然看見在窗外一片美麗的雪景當中,有一隻小鳥蹐蹐縮縮的在寒枝的梢頭踞立,正在啄食一顆殘餘的僵凍的果兒,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風,栽倒在地上死了,滾成一個雪團!詩人感喟曰:「鳥!你連這一個快樂的夜晚都不給我!」我也有過一次類似經驗,在東北的一間雙重玻璃窗的屋裡,忽然看見枝頭有一隻麻雀,戰慄地跳動抖擻着,在啄食一塊乾枯的葉子。但是我發現那麻雀的羽毛特別的長,而且是蓬鬆戟張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聯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襤褸而臃腫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樣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從離開四川以後,不再容易看見那樣多型類的鳥的跳蕩,也不再容易聽到那悅耳的鳥鳴。只是清早遇到煙突冒煙的時候,一群麻雀擠在檐下的煙突旁邊取暖,隔着窗紙有時還能看見伏在窗欞上的麻雀兒的映影。喜鵲不知逃到哪裡去了。帶哨子的鴿子也很少看見在天空打旋。黃昏時偶爾還聽見寒鴉在古木上鼓譟,入夜也還能聽見那像哭又像笑的鴟梟的怪叫。再令人觸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見的囚在籠里的小鳥兒了,但是我不忍看。
鑑賞
此文徑直以「我愛鳥」三字開頭,並獨立一行揭示題旨,顯得醒豁有力,人們讀了自然會浮起如下的懸念:作者為什麼愛鳥?他的愛鳥和別人有什麼不同?
我國幅員遼闊,鳥的種類極多,「花鳥畫」成為繪畫藝術的一大門類,同樣,歷代詩文中詠鳥寫鳥的名篇也不計其數,稍稍具有文學知識的人,誰不知道泣血悲啼的杜鵑、南歸北返的大雁、似曾相識的燕子呢?可是梁實秋這篇散文卻有所不同,他筆下的「鳥」是共名,是泛指,並不借重於歷代詩文在杜鵑、鷓鴣、大雁、燕子等身上長期形容渲染而成的象徵意蘊,而是直白地寫道:「我愛鳥的聲音鳥的形體,這愛好是很單純的,我對鳥並不存在任何幻想。」這就顯得別開生面,獨具情愫,不能不使讀者急於窺其究竟了。
作者「愛鳥」,卻從「不愛」處下手。作者早年長期生活在北京,當時北京獨多提籠架鳥的閒人。此文開頭把此等閒人的模樣撇在一邊,而以蘸滿深情的筆觸寫出了那些架着的鷹和關着的鳥的「苦悶」,最後又拈出「膠紙」和「標本」作為對照,用兩個「大概」和設問句——即以看似平緩實則嚴峻的語氣斥責了那些束縛鳥類「自由」的閒人閒情。
有了以上這番文字,底下對鳥的鳴叫動作的描繪便格外賞心悅目。這兩段描繪窮形極相,淋漓酣暢,具有很強的感染力。抗戰開始,作者輾轉到了四川,那裡山川秀麗,樹木蔥蘢,和作者的故鄉北平大不一樣。清早,晨曦初露,夢境乍醒,四周顯得異常的清冽寂靜,此時充盈在作者耳邊的鳥鳴,簡直成了「一派和諧的交響樂」,真是美妙極了。前人所說的「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其心情容或與此相近,論境界則恐怕還不及作者開闊多樣。底下從早晨轉入白晝,作者專寫鳥類的形體色彩,抒發了自己獨特的發現和感受:「世界上的生物,沒有比鳥更俊俏的。」這番描述角度多變而又有序,句式錯綜而又整齊,而且邊描述邊抒發,具有濃郁的感情色彩。作者把「高踞枝頭,臨風顧盼」的小鳥,「拳着一條腿,縮着頸子」的白鷺、「在天空盤旋」的鳶鷹等盡皆收入眼底,堪稱是一段盡態極妍的描繪飛鳥的絕妙文字。
作品的後半部分從筆酣墨飽的描繪轉入深沉的感嘆,行文也不再具有輕快的跳躍感,而是緩緩寫來,頻頻傾訴,一前一後,把詩人哈代和自己在東北時的所見所聞展現在讀者眼前。不必多說,從麻雀的長羽毛「像是披着一件蓑衣」,聯想到垃圾拾荒者,其「悲苦」之情已遠遠不再局限於鳥類了。
作者後來長期居住在台灣,作品最後一段點明「自從離開四川以後」,當是指此無疑。歲月飛逝,情況驟變,眼前所見的可憐的麻雀、寒鴉等早已失去了「天府之國」各種鳥類的活潑多姿。在盡情讚美鳥類的自由、活潑、俊俏的同時,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故土之念,這正是本文又一層可以感悟到的寓意。
作者精通英美文學,卻反對寫「歐化」散文,他深受我國古典文學薰陶,卻反對食古不化,掉書袋(文中「也就不暇令人哀了」等句子顯系從古文中化出,但顯得自然圓通,了無痕跡)。他主張「把心中的情思乾乾淨淨直接了當的表達出來」(《論散文》)。可以說,《鳥》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即得益於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