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2]有關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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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鶴壁市人民政府機構,鶴壁市人民政府
- ↑ 名詞解釋:什麼是「國防動員」?,搜狐,2009-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