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松桂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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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崇法,笃行致知”——松桂镇中心小学开展2023年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1],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9月4日,松桂镇中心小学开展2023年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理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薇,鹤庆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宝军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
活动中,州妇联赵薇主席指出要以“八五”普法规范实施为主线,以专项普法行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2]、用法的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德品质。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宝军要求松桂镇全体教体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2023年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活动的针对性,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松桂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张春艳以典型案例分析、现场互动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为松桂中心小学六年级全体师生共257人就法律意义的成长和刑事责任年龄、青春期常见犯罪、不良行为的教育等方面为做了详细的讲解,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认可。
参考文献
- ↑ 《中小学法制教育》,搜狐,2018-11-29
- ↑ 执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样,弄清楚后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搜狐,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