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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縣林業局

鹿邑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1],位於城關鎮王台路1號紅衛橋西。現有幹部職工219人(不包括離退休人員),其中,行政在編人員22人,全供在編事業人員167人,差額在編人員30人。副科級以上幹部9人,其中,黨組書記、局長1人,黨組成員、副局長2人,黨組成員、紀檢組長1人,副局長1人,副主任科員3人,副總工程師1人。內設一級機構5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股、營林股、林政股。直屬二級機構5個,分別是森林公安局、林技站、森防站、木材檢查站、林科所。

目錄

單位概況

多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始終把林業作為促進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的知名產業,列為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本着「發展、鞏固、完善、提高」的方針,以現代林業建設為主線,以創建現代林業示範縣為目標,以林權制度改革為動力,納入全縣目標管理,科學規劃,真抓實幹,強化督查,高獎重罰,造管並重,整體推進,不斷提高林業建設質量和標準,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至目前,全縣現有各種林木3189萬株,活立木蓄積量229萬立方米,林木覆蓋率24.6%,合格林網控制率95%,通道綠化率98%,初步形成了點、片、網、帶相結合的複合農田防護林體系,先後被授予了「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全國綠化先進單位」、「全國綠化模範縣」、「河南省高級平原綠化縣」、「河南省林業生態縣」等榮譽稱號,造林綠化工作一直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2]、藥用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鹿邑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上報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定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沙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建設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七)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荒地還林工作。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濕地、沙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組織指導全縣林產品質量監督及綜合開發。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承擔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縣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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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宣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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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