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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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純青(1875年3月1日-1956年1月24日),台灣清領時期海山堡出生(今新北市樹林區)。名炳南,幼名丙丁,字純青,晚年自號晴園老人。瀛社詩人、墨家及儒教支持者、企業家。總督府評議會員。[1]
目錄
事業
黃純青在日治時期擔任桃園廳樹林區區長及台北州海山郡鶯歌莊莊長達33年,樹林信用組合長及畜產組合長25年,台灣畜產協會理事長10年,桃園水利組合評議員8年,台灣總督府評議會員10年,台灣新民報社顧問11年。於1931年因台灣總督府限制台米外銷日本,而與總督府積極交涉,獲得勝訴。1941年辭去公職,遷居台北市圓山,新居號「晴園」,以詩會友。
1946年4月15日,黃純青經台北縣參議會選舉選任為台灣省參議員;同年11月8日受台北縣縣長陸桂祥邀請,與楊雲萍等仕紳召開「台北縣修志委員會」會議。1947年二月二二八事件爆發,黃純青遭台灣省警務處舉報為「二二八首謀主犯」;同年12月9日,黃純青辭去台灣省參議員。
黃純青曾與劉克明等創組詠霓詩社。戰後創設薇閣吟社,並參與心社,首倡全國詩人大會,有《晴園詩草》上卷,得七言絕句138首,龍文出版社將其手稿影印發行,收為「台灣先賢詩文集匯刊」之一部。1930年代支持中國白話文、台灣話文,二次大戰時又提倡漢詩研究會。
著作
- 「晴園年譜」三卷
- 「晴園詩草」四卷
- 「晴園文存」四卷
- 「八十自述」一卷
- 「基隆和高雄」一冊
- 「臺灣地方自治選舉問答」
參考來源
- ↑ 黃純青 1875─1956.,台灣記憶.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