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岗
自然资源
黄岗镇区位优势明显。位于鲁豫皖三省交界处,省道单虞公路纵贯南北,浮杨路等三条交通干线横穿东西,南靠陇海铁路,西临京九铁路。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优越。黄岗镇基础设施完善。镇驻地人口3万余人,镇区面积8平方公里,小城镇框架已初步形成。紧傍储水量达4千万立方米的浮岗水库,水资源充足,电力设施配恋容量1000千伏安,10千伏线路190公里,均采取LGJ-95铝导线架设,能满足工业生产需求。镇党委、政府在用地、用电、用水、用工、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营建占地300亩的民营经济园区一处。凡在园区内投资建厂的,免费提供土地,对园区实行扎口管理。2001年,菏泽市委、市政府将黄岗镇确定为全市二十个民营经济重点发展乡镇之一,将黄岗镇民营经济园区确定为全市十个重点园区之一,采取重点保护措施,凡不经市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批准,市、县各部门不得自行到重点园区检查、收费、罚款、查账、封账、集资、摊派。
黄河故道流经黄岗镇,历史上黄河决堤,给黄岗镇带来巨大灾难,而镇内的渡口王庄和河南省虞城县的田庙乡接壤的地方是现在的故道遗址。平时不发大水的时候,当地人民便在当地开垦种植庄稼,以小麦、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为主。
单县羊肉汤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是单县最有代表性的传统名吃,而最著名的莫过于黄岗镇上的羊肉汤。每当旺季时,附近十里八乡的人们纷纷到黄岗一饱口福。[1]
产业优势
黄岗镇产业优势突出。商业繁荣,市场活跃,商贾云集。一年一度的十月物资交流大会,成交额9000多万元。全镇建有七大专业市场:木制品市场、牲畜市场、蔬菜市场、花生市场、百贷市场、粮食市场,占地500亩,年交易额达6亿元。形成了木材加工、蔬菜种植、革命化加工贸易、畜牧养殖四大主导产业。木材加工专业村达18个,固定资产超100万元的木材加工龙头企业达26家。瓜菜种植重点发展西红柿和西瓜,冬暖式大棚3000座,拱棚6300座,面积30000亩,年产瓜菜1.5亿公斤。黄岗镇不是周边地区最大的花生集散地,年交易量达5000万公斤,交易额突破1亿元。青山羊、鲁西黄牛存栏20000余头。[2]
历史文化
黄岗镇历史悠久。据《黄氏族谱》载,明景泰年间黄氏携五子自山西洪洞县迁此居住,始称黄五庄。后因所居之地为一土岗,改称黄岗,后渐成集市,称黄岗集。
乾隆《单县志》载:清乾隆元年(1736年),该镇分属南方兰家堂保和黄岗保,1916年属南区兰家堂保和黄岗保,1937年称黄岗乡农学校,1944年称黄岗镇,先后隶属单西南办事处、临河县、单虞县、虞城县,1950年后划回单县,1953年称第三区,1959年1月改称黄岗公社。1984年改称黄岗镇。2001年2月合并乡镇,花园乡并入,称黄岗镇。
传黄岗镇是少康复国基地。夏初,启杀伯益而王,受到一些部落的反对,于是放弃了陶丘都城,在雷泽东南岸原尧都平阳立国。启死后,其子太康为王。太康不理朝政,常远离国都游猎,后羿乘机攻占了平阳。太康气愤而死,其弟仲康逃到同族斟寻氏处避难,后惊气身亡。其子相藏匿于斟寻氏中。后羿被大臣寒浞杀死,寒浞代而为王,乃全力攻帝丘,相死。相死后,其妻后缗逃亡到娘家有仍氏(今金乡县)匿居,生遗腹子少康。少康长20岁,被寒浞父子探知,遣使索要,有仍氏不得已,让少康“逃奔有虞(今虞城),为之疱正”(《左传》)。有虞氏见少康忠厚、干练,便将两个女儿许配给他,并把今虞城北、单县南部方圆十里土地和民丁作为陪嫁。少康便在纶(即今虞城县利民镇东、单县黄岗一带)居住下来。励精图治,招贤纳士,发展生产,不几年就强大起来。后在有鬲氏的支持下,夜袭平阳,杀寒浞父子。夏后氏在亡国40余年后,终于由少康复国。
黄岗镇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明代大书法家、礼部郎中雷鲤得罪权贵后,辗转避难来到单县城南黄岗,在此隐居。他初到黄岗,隐姓埋名,在茶馆里当伙计。一天,雷鲤干完活在关帝庙前小憩,信手用西瓜皮在庙前青石上写了“一部春秋”四个大字。时庙里和尚发现石板上的字骨力遒劲,法度严整,急忙以墨勾出轮廓,就石雕成匾额立于庙堂。适逢黄岗修建“大王庙”,东家有意让雷鲤题写碑文,探知他喜食鹅肉,就在大王庙内摆好文房四宝,炉子上煮上鹅肉。由茶馆主人带雷鲤参观“大王庙”。雷鲤来到大王庙,闻见鹅肉的香味,不禁驻足,茶馆主人故意激将:“肉是为书写碑文的人准备的,你一个茶馆伙计,千万不要乱动。”雷鲤天性不羁,扯过鹅脯,就酒而食,一会儿酒酣腹饱,展纸研墨,笔走龙蛇,一挥而就。刚将碑文写完,忽然回过神来,即欲将字毁掉,茶馆主人忙架住他的胳膊,执事者走出来向他解释:“听人说您在关帝庙所书‘一部春秋’骨力遒劲,今日煮鹅置酒,特为请您撰写碑文。”并再三恳求置款,雷鲤为情所动,就在碑文右下角落下“建安雷鲤”四字。后又为该庙题写了匾额,现流传下来的仅有“藏经阁”匾,珍藏于单县博物馆。
清乾隆朝直隶总督、兵部尚书刘峨即单县黄岗刘老家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刘峨被授做直隶曲阳知县,后历任顺天府南路同知、永平知府、湖北按察使、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直隶总督等。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任兵部尚书并赐紫禁城骑马。他勤政爱民,兴利除弊,任曲阳知县时,平灭盗匪,清理冤狱,废除了旧时设置的里甲、润税和米折银等弊政。在永平任上,处理了旗民、汉民地界不清的问题及数百件积案。其墓在黄岗镇西北里许,墓前有石桌、石香炉、石花瓶、石马、石羊、石虎、石人、石门。墓碑碑文由纪昀撰、铁保书,碑后有刘庸书墓表,现存于黄岗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