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琬
黃琬(141年-192年),字子琰。江夏郡安陸縣(今湖北安陸北)人。東漢中後期名臣,尚書令黃香曾孫、太尉黃瓊之孫。早年時即聰慧善辯。後任五官中郎將,因公平選舉而得罪權貴,被誣陷為朋黨,遭禁錮二十餘年。直到光和(178年-184年)末年,才為太尉楊賜舉薦,解錮拜為議郎。遷青州刺史,轉任侍中。中平(184年-189年)初年,出任右扶風,征拜為將作大匠,歷任少府、太僕。後出任豫州牧,討平寇賊,安定一州,政績為天下表率,封關內侯。
黃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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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秉政之時,徵召黃琬入朝為司徒,又遷太尉,進封陽泉鄉侯。因與楊彪一同反對董卓遷都長安而被免職。不久拜光祿大夫,轉任司隸校尉,與司徒王允等共同謀劃誅殺董卓。李傕、郭汜攻入長安,收黃琬下獄,不久即遇害,時年五十二歲。
目錄
人物生平
黃琬字子琰,籍貫江夏郡安陸縣(今湖北安陸北)。少年時喪父,自幼聰慧善辯。
永興元年(153年),其祖父黃瓊擔任司徒,黃琬因為是三公的子孫而被任命為童子郎,但黃琬託病不到任。
當時司空盛允身患疾病,黃瓊命黃琬前往問候,正好江夏郡上奏當地蠻人反叛的副本送達司空府,盛允因此隨便逗弄黃琬說:"江夏這個地方,蠻人太多而士人太少了。"盛允本意也只是逗一逗黃琬,但沒想到黃琬卻因此拱手回答道:"蠻夷擾亂華夏,責任都在司空身上。"說完就拂袖而去,盛允因此大感驚奇。
黃琬後來逐漸升遷為五官中郎將,受到光祿勛陳蕃的敬待。當時的舊制,光祿勛府負責舉薦三府的郎,要以一定的成績、任期,並且才德優異為選舉茂才的四科。但當時權貴子弟大多因人情而被舉薦為郎,而貧困守節的人卻被遺棄。京師特地為這個現象做了諺語說:"欲得不能,光祿茂才。"
針對這個現象,黃琬和陳蕃同心協力,共同選舉賢才。平原人劉醇、河東人朱山、蜀郡人殷參等人都因才德品行被選舉。但此舉卻侵害了權貴子弟郎官的利益,於是他們聯合中傷陳蕃、黃琬,二人的案件交由御史中丞王暢及侍御史刁韙處理。王暢及刁韙素來敬重陳蕃和黃琬,就不彈劾此事,但寵臣因此誣陷黃琬、王暢等為朋黨。陳蕃被免職,黃琬及刁韙則遭禁錮。
黃琬遭到禁錮近二十年。直到靈帝光和(178年-184年)末年,太尉楊賜舉薦黃琬有治亂之才,因此朝廷才徵召其為議郎,出任青州刺史,遷任侍中。中平初年,出任右扶風,又入朝為將作大匠、少府、太僕等職。
中平五年(188年),朝廷恢復州牧制度,以黃琬為豫州牧,當時豫州境內盜賊猖獗,使得州境凋殘,黃琬率軍平定盜賊,威名大震。任內政績為天下表率,因功被賜爵關內侯。
永漢元年(189年),董卓掌權時,因為黃琬是重臣且掌有兵權,於是徵召他入朝為司徒,不久遷任太尉,進封陽泉鄉侯。
初平元年(190年),董卓商議遷都長安,司徒楊彪力勸董卓,董卓對楊彪怒道:"您要阻撓國家大計嗎?"黃琬上前說道:"這是國家大事,楊公所說的,恐怕是可以考慮的。"董卓不回答。退朝後駁議說:"從前周公營建洛邑使姬氏安定,光武帝占卜東都以興隆漢室,這是上天給予的啟發,使神明能夠安定的事情。大業既未安定,怎麼能隨便有所遷動,而虧失四海的民望呢?"
初平三年(192年),董卓餘黨李傕、郭汜等攻破長安,收捕黃琬下獄,不久即遇害,時年五十二歲。
人物評價
范曄:①早而辯慧。 ②琬亦早秀,位及志差。
李繁:天慧生成幼不群,八齡喻祖對君前。於今傳說三朝瑞,不減當年玉筍銓。
秦觀:其大臣如陳蕃黃琬輩,皆捐軀覆族,以急國家之難。
郝經:①黃琬以識量登朝,嶷然鼎輔,克壯其猷,誅除元惡,以死報國,不負漢矣。 ②鉅臣宗儒,四楊八荀。……琬克徇義,不愧於天。珪璋無玷,死生兩全。
個人作品
《全後漢文》收錄有黃琬文兩篇:《奏論樊陵許相》、《駁遷都長安議》。
軼事典故
黃琬祖父黃瓊最初任魏郡太守,當時發生了日食現象,黃瓊上言陳說此事,太后下詔詢問日所食有多少。黃瓊正在考慮如何回答,黃琬時年七歲,回答道:"您為什麼不稱日食之餘,如月之初?"黃瓊因此大吃一驚,就用黃琬的話回答,從此更加喜愛黃琬。
唐李翰亦有"黃琬對日,秦宓論天"之語。
家庭成員
曾祖父:黃香,字文強,官至尚書令,為中國古代著名孝子。
祖父:黃瓊,字世英,官至太尉。封邟鄉侯。
父親:不詳,早卒。
妻子:來氏,司空來艷之女,董卓之亂後帶着弟弟來敏投奔荊州、益州。
兒子:黃奎(正史並無記載,只在《三國演義》中出現)
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續後漢書·卷十二·列傳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