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宇
黎宇贵州贵州宣慰司人,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举人[2],历任四川东乡县教谕[3]。
黎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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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贵州贵州宣慰司 |
亲属 | 祖天顺元年丁丑科进士黎逊[1] |
成化十一年知县吴新建。后迁至河北明月坝。嘉靖中知县尚东临、敎谕黎宇重修。[4]
万历元年冬知县陶之肖仍迁城内。历经兵火。仅存文庙三间、东西两庑八间。’。[5],任四川邻水县知县[6]。
举人简介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中国古代地方科举考试中试者之称。原意为举到之人,为应举者的通称。唐代以各地乡贡中试者,需入京应试,故有此称。宋为乡试(贡举考试)各科中试者的统称。俗称举子。宋举人被解送礼部前,须经考试,略如后之乡试。举人在礼部应试落第者,仍须再应乡举,方可参加下科考试。举人登科即可授官,但无“出身”,可免丁役。金、元亦如此。明清沿袭,为乡试中试者的专称,俗称孝廉。且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即初步具备入仕资格。清末又有法科举人、理科举人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乙巳年))起,考试回国留学生,最优者给予进士出身,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并各加某学科字样。
举人是参加全省范围的科举考试(乡试)及格后所取得的资格,亦称作孝廉。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其在秋季故又叫秋闱。乡试由进士出身的各部官员或翰林主考,由各省行政长官担任监考官。参加乡试的考生必须是秀才,地点在各省的贡院。乡试分三场,内容是八股文、试帖诗、表、判、论、策等等。试卷要由专人誊写后才交给考官,以防作弊。确定了及格的名单后张榜于巡抚衙门前,此时正值桂花飘香,所以此榜也叫做桂榜。中了举人也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入仕途,日后即使会试不中也有作学官、当知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