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琴南
黎琴南(li qin nan)(1904~1972)名光霽;字琴南,亦作晴嵐。陝西寧羌(今陝西寧強)人。少年隨父到福建寧化讀小學。1917年到上海,先後就讀於中華工業專門學校附中、復旦公學預科和文學系。
黎琴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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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4年 |
國籍 | 中國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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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人物介紹
五四運動前後,同進步學生組織文學研究社、中華學社、勵志會等進步社團,參與陝西旅滬學生會的領導和進步刊物《秦鐸》的編輯工作,宣傳新思想、新文化;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冬,在護送亡母靈柩返回故里期間,聞知豪紳、縣府勾結侵吞地方賑濟款項,便聯絡進步學生大鬧縣府,被判刑兩年,經地方開明人士和其父多方周旋,才獲釋放。黎一出獄,便到西安和雷晉笙、呂佑乾創建團的外圍組織西北晨鐘社,出版《西北晨鐘》刊物,宣傳馬克思主義和中共的主張。
1925年上海"五卅"慘案的消息傳到陝西,他和雷晉笙、呂佑乾等在西安發起成立反帝愛國組織,先後任省各界雪恥會常務委員兼宣傳部部長、省學生雪恥會主席、省工商學聯合會主席等職,主編《雪恥》《沸血》等刊物,組織學生和文藝界在西安開展反帝宣傳活動,並組織共青團員和進步青年分13路赴省內50多個縣,揭露帝國主義在華的罪行和軍閥禍國殃民的罪行。
926年在反對劉鎮華圍困西安的鬥爭中,同雷晉笙、王授金等發起召開西安"五九"雪恥大會和西安各界"五卅"一周年紀念會,組織學生宣傳隊演街頭戲,印刷宣傳材料,動員群眾支援楊虎城、李虎臣守衛西安城;協助黨團西安地方執委會開辦暑期學校,為革命培養了大批骨幹。同年秋,黎加入中國共產黨。
西安城解圍後,黎先後任《陝西國民日報》編輯、國民軍聯軍駐陝總司令部政治宣傳團主任,還當選為國民黨西安市黨部執行委員兼宣傳部部長。
1927年5月,擔任由軍政黨群等單位37人組成的西安各界慰勞宣傳團團長兼中共黨團書記,赴河南慰勞北伐軍將士。
6月中下旬,得知馮玉祥與汪精衛、蔣介石在鄭州、徐州會談內容,當即召集宣傳團黨團會議,決定多數成員先回陝西,向中共陝甘區執委會通報馮玉祥附蔣反共情況,建議儘快採取應變措施;他自己帶九名成員前往武漢,向中共中央匯報。
隨後,中共中央派他去河南,任中共開封市委書記,1928年2月調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猛攻》雜誌編委會主任,同時兼任中共豫中特委書記。同年三四月間,黨團河南省委遭敵嚴重破壞,活動中斷。5月7日,黎聞訊返回開封,召開黨團聯席會議,組成中共河南臨時省委,黎任書記。5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新的中共河南省委組成,張景曾任書記,黎改任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這期間,他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決定,到確山、信陽、汝南、商城、固始等地組織農民暴動,由於準備工作不充分和政策過左等原因,各地暴動相繼失敗。
1929年初,黎被中共中央派往莫斯科中國共產主義者勞動大學學習。同年秋,蘇聯共產黨內因反對派首領托洛茨基被驅逐出境而發生論戰,論戰涉及中國革命問題,使中國留學生也形成了兩派。黎因反對斯大林的一些做法和同意托洛茨基的一些觀點,又對王明等人的教條主義和宗派主義提出過尖銳的批評,被蘇聯保衛部門逮捕審查,1930年7月獲釋,去德國在柏林大學攻讀經濟學。1931年秋回到上海,被王明"左"傾教條主義錯誤統治的中共中央拒之門外:既不給他安排工作,也不再承認他是中共黨員。他遂離開上海,先到北平任《民眾導報》總編輯,又去漢口任《前進日報》總編輯;抗日戰爭時期,還擔任過國民革命軍第十集團軍戰地服務團副團長、陝南實業公司總經理。為了發展家鄉的經濟和文化,他曾帶經濟考察團回寧強,寫成《寧強縣經濟調查報告》,對發展寧強和整個陝南山區經濟,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議。
1945年初,寧強縣成立臨時參議會,黎被委任為議長。1946年春,因在省城報端揭露寧強縣選舉舞弊醜聞,遭通緝,遂被迫南下去香港,擔任達德學院等校教授。1947年又返回內地,先後任西京圖書館編纂、漢口豐成貿易公司顧問、海南大學教授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黎到北京,經過華北革命大學短期學習,於1951年4月分配到西北農學院農經系任教授,主講中國農業經濟史、計劃經濟、蘇聯農業建設等課程;不久又兼任圖書館館長。
1952年4月, 他因托派問題被西北軍政委員會公安部逮捕。1954年8月,由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以"反革命案"判刑八年。1957年假釋。"文化大革命"中住長沙養病,多次受到揪斗。
人物逝世
1972年9月病危住院,手術後因突發心肌梗塞,9月9日逝世。198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撤銷1954年判決,為其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