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供销合作社
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1.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就供销社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参考性意见或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有关情况的综合上报、信息传输。
3.负责会议的组织、接待和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落实,协助领导协调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5.负责本机关的干部职工管理、人员调配和劳动工资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8.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合作指导科
⒈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单位和农民的合理要求;
⒊指导各县(市)区供销社通过建立各种农民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
⒋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
⒌负责搞好供销系统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⒈负责全市供销系统经济发展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工作;
⒉指导全市供销系统购销业务及外经外贸工作;
⒊指导全市供销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经营和储备国家委托商品(化肥、烟花爆竹、棉花);
⒋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农资商品、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工作;
⒍负责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
(四)农副产品科
⒈负责全市供销系统农副产品购销指导工作;
⒉负责为广大农民提供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建立市场销售网络;
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并按合同进行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⒋负责组织全市供销系统山特产品的开发工作,实施山特产品的产业联合研制开发,提高山特产品的科技含量。
(五)财务审计科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会审计制度;
⒉负责制定本系统财务计划,审核汇总上报财务会计报表;
⒊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
⒋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运用、财务管理,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⒌负责搜集、整理财会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⒍查处企业财经违纪问题,加强财会、审计队伍建设。
(六)纪检监察室
1、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
3、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执行和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检举、控告、申诉的受理工作;
5、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检查处理;
6、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系统信访工作;
8、指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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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黑河政府:黑河 黑河政府,豆丁网, 2016-09-11
- ↑ 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搜狐,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