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境内,始建于2007年,属于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084万公顷,均为沼泽湿地。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区内各类野生动物31目73科301种,分布各类植物77科533种,是中国大鸨的最重要繁殖栖息地。主要保护对象为原生性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及生存于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如丹顶鹤、白枕鹤、大鸨等。
目录
基本内容
中文名称: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气候类型:北温带大陆性气候
类 型:沼泽湿地自然保护区
级 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占地面积:3.084万公顷
保护对象: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
建立时间:2007年
历史沿革
2003年,黑龙江明水县人民政府着手申报建立黑龙江明水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7年,黑龙江明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黑龙江明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年,黑龙江省批准建立黑龙江明水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1年,黑龙江明水湿地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2013年,黑龙江明水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理环境
位置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明水县城西40公里处,松嫩平原北部。地理坐标为范围在东经 125°16′48″-125°31′15″,北纬 47°01′21″-47°17′18″之间。
气候
黑龙江明水自然保护区地处高纬度地带,距海洋较远,受海洋影响不大,季节性变化十分明显,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20.9℃;7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21.9℃。年温差42.8℃。年平均气温2.0℃。最高年4.0℃(1975-1982年)。最低年0.2℃(1956年)。
保护对象
动物
截至2014年1月,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有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共有31目73科301种,其中:鱼类5目7科28种,主要有青鱼、鲢鱼、鳙、鲤、鲫、泥鳅。两栖类2目4科6种,主要有:花背蟾蜍、黑龙江林蛙、爬行类2目4科6种,主要有鳖、蜥蜴等,鸟类16目45科229种,主要有东方白鹳、天鹅、灰鹤、丹顶鹤、白鹤、大鸨等,兽类6目13科32种,主要有狼、赤狐、黄鼬等。有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37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东方白鹳、金鹤、白鹤、丹顶鹤和大鸨等5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白额雁、鸳鸯、大天鹅、灰鹤、白枕鹤等32种。[3][7]
植物
截至2014年1月,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布的各类植物77科533种,其中藓类植物4科6种,蕨类植物3科4种,裸子植物1科1种,被子植物69科522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野大豆和黄芪。
区域范围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境内,总面积核定为30840公顷,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部分,人工开凿的引嫩河从保护区穿过。
其中核心区11960公顷,缓冲区8730公顷,实验区10150公顷,图斑数块157块,湿地斑块数量118块,湿地面积为30840公顷,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25°16′48″-125°31′15″,北纬 47°01′21″-47°17′18″之间保护区边界自依安、林甸与明水三县县界交汇处(125°19′27″E,47°17′02″N)起,沿明水与依安县界向东经拐点(125°22′17″E,47°16′50″N)至明水县通达镇姜家窑(125°24′06″E,47°16′59″N),向南经11个拐点,沿县界向西经引嫩干渠(125°22′16″E,47°01′40″N)至明水、青冈与林甸三县交汇处(125°18′35″E,47°01′40″N),沿明水与林甸县界向北经1个拐点(125°16′36″E,47°04′54″N)至引嫩江干渠(125°17′47″E,47°07′17″N),经2个拐点(125°18′37″E,47°08′22″N;125°19′21″E,47°08′40″N)至起点。
保护措施
2014年5月,黑龙江省林业厅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评审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的《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3)》和《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年11月,为使明水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野生动物得到妥善救助,科研工作得以持续有效的开展,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整合了黑龙江明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在明水国营林场内新建集科研、宣教、野生动物救助为一体的业务综合楼1处,在林场至西林湖路路北新建管护站1处、瞭望塔1座,在引嫩河西新建管护站1处、瞭望塔1座,设立标志性界碑10块,界桩820块,设立大型宣传牌1处,警示牌、宣传牌20余处。
建立意义
黑龙江明水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保存完整,生境独特,珍稀物种多样集中,是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利用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是中国松嫩平原地区保存最完整的沼泽湿地之一,该保护区具有珍贵性和稀有性,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
旅游开发
2015年8月,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旅游开发项目:重点围绕温泉资源开发建设温泉度假村,围绕森林资源建设大型动植物园,围绕草原资源建设跑马场及蒙古风情园,围绕西林湖资源建设垂钓场及水上乐园,围绕湿地生态环境开发建设生态养生中心、国学馆及儿童教育基地等设施,建成集“游湿地美景、观野生大鸨、泡湿地温泉、品西林鲜鱼、住度假新村”五位一体的旅游景观带开发建设项目。
交通信息
绥化西城汽车客运站、绥化东城汽车客运站和绥化汽车站每天都有数班车发往明水县。票价为25.5元或27元。最早是上午5:40,最晚是下午14:10。[1]
参考文献
- ↑ 黑龙江明水湿地自然保护区豆丁网,201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