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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8月正式組建。省地稅局現轄市(地)局13個、縣(市)局64個、市(地)、縣(市)屬區局分局所790個。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1.5萬人,管理固定納稅戶53.3萬戶。地稅部門負責地方13稅4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2000年停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屠宰稅(2002年7月停徵)、煙葉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還負責代征殘疾人保障金等項工作。

2018年6月15日,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為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目錄

機構編制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1]

省地方稅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9名(含軍轉幹部編制40名),工勤人員編制8名。廳級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4職,紀檢組長1職,副巡視員1職;處級領導職數:處長22職(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審計師各1職),副處長22職。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對集體所有制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着力改進納稅服務的職責,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

(四)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優化業務流程,逐步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稅收管理工作現代化。

(五)加強以大企業為重點的稅源監控,不斷提高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六)強化內部審計職責,加強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廉政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2]、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及省政府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重點行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八)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九)負責本地區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負責稅收理論和政策的綜合性調研,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適度調控的建議。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省地方稅務局對全省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負責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經費,管理地、市地方稅務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相關視頻

黑龍江地方稅務局已介入調查
黑龍江省稅務局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