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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

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黑龍江省2018年機構改革中新設立的機構。

2018年10月25日,新組建的省應急管理廳舉行揭牌儀式[1]。應急管理廳的成立,標誌着我省應急管理工作步入嶄新一頁,應急管理事業翻開新的歷史篇章。省委常委、副省長賈玉梅參加揭牌儀式並為新成立的應急管理廳揭牌。

目錄

機構介紹

按照黑龍江省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省畜牧獸醫局的草原防火、省林業廳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防汛抗旱、減災、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市(地)、中省直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全省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組織制定地方標準。

(三)指導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省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省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導市(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省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依法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2] 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市(地)做好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管理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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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