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耀珊
齐耀珊(1865年-1954年),字照岩。吉林省伊通县(今梨树县孟家岭镇四台子村)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 生平[编辑] 光绪十五年(1889年)举人,次年联捷庚申科进士。同年五月,授内阁中书[4],委署侍读。此后他历任湖北巡抚署文案、武昌保甲总办、宜昌府知府、汉口清丈局总办。光绪末年,升任湖北荆宜道,汉黄德道。此后历任江汉关道兼洋务总办、湖北地方官督练公所教练处总办、湖北提学使,加二品衔。大计奏保卓异。 民国二年(1913年),就任北京盐务筹备处处长。次年3月任约法会议议员。5月,任参政院参政。 民国七年(1918年),改任浙江省省长。民国九年(1920年)任山东省省长。民国十年(1921年)5月,任靳云鹏内阁内务总长兼饥馑救济会总理。6月,督办京师市政事宜, 7月,兼任商务银行总裁。12月,任梁士诒内阁农商总长,兼署教育总长。民国十一年(1922年),兼任粮食调查委员会会长,4月免兼教育总长,6月免兼农商总长,不再担任政府职务,居住于天津,任农商银行总裁。民国十六年(1927年),出任张作霖安国军政府政治讨论委员会委员、北京古学院经史研究会研究员。 1954年2月15日,齐耀珊在台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