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2003年大邱地鐵縱火案

2003年大邱地鐵縱火案
圖片來自storm

大邱地鐵縱火案,發生於2003年2月18日,起因是一輛隸屬韓國大邱都市鐵道公社地鐵列車大邱市中央路站被縱火,因為地鐵工作人員的應對不當,火勢波及另一輛列車,最終導致192名乘客死亡,147人受傷,兩組列車與車站主體被完全燒毀。此事件也是東亞繼1995年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1] 後另一起傷亡慘重的地鐵事故,同樣也因為當局反應遲緩、救援不當等原因導致不必要的死傷。

目錄

經過

2003年2月18日,金大漢搭乘大邱地鐵大邱都市鐵道1號線1079號列車(往大邱站方向),在約9點53分時抵達中央路站。列車進站時,金大漢用打火機與盛滿汽油的白色塑膠瓶縱火,車門開後1079號列車的乘客紛紛逃出,該列車駕駛崔政煥在試圖滅火無效後也逃離車站,未按照程序通報行控中心,導致行控中心無法掌握現場情況,延誤了反應時間。紛亂中本欲離開的金大漢被車門夾住腳而導致其後來因燒燙傷而住院。

火災發生時,對向列車1080號正駛近中央路站,無法掌握火警情況而一片混亂的行控中心沒有按標準流程讓該列車過站不停,只是簡短告知該列車駕駛崔相烈車站內可能有火警。1080號列車停靠中央路站後,濃煙不斷灌入車廂,駕駛崔相烈又決定原車駛離車站,但此時列車已經因為火警觸發安全機制,電力系統自動切斷而無法啟動,崔相烈慌亂中留下了乘客自行逃生,並且帶走了列車主控鑰匙,以致車門難以打開。而火災當下,曾有過10年列車長經歷的1080號列車4號車廂乘客權春燮,在濃煙湧入車廂時就發現情況不對,基於自身的多年訓練,他立刻打開了門邊座椅下的緊急開關並徒手將列車門拉開,4號車廂與臨近車廂因此有60多名乘客得以逃出失火的車廂,獲救生還。權春燮則因為吸入濃煙嗆傷,被隨後趕到的消防人員連同其他逃出來的乘客一起送醫治療。

隨著火勢的迅速蔓延,整個中央路站和兩組列車都陷入一片火海。最終導致192名乘客死亡、148名乘客受傷,死傷者多半是1080號列車的乘客。由於列車座位採用易燃且會產生有毒氣體之物料,許多人是被濃煙嗆死或嗆傷。1080號列車的部份生還者和受難者遺族指控,地鐵公司在意外發生時的危機處理能力低落也是導致傷亡慘重的原因之一。

事後發展

  • 金大漢被判處無期徒刑,後於翌年8月在醫院羈押期間死於腦中風。
  • 1080號列車駕駛崔相烈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1079號列車駕駛崔政煥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 中央路站封閉整修2個月後方才重新啟用。

縱火者背景

金大漢,當時56歲,曾當過流動小販、貨車司機及計程車司機。在2001年中風失去工作能力後,便患上嚴重憂鬱症、躁鬱症,曾多次企圖自殺,亦曾聲稱要燒死醫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