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慶開縣特大井噴
「一二·二三」天然氣井噴事故是2003年12月23日晚22時,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1] 川東鑽探公司承鑽的位於重慶市開縣境內的羅家十六H高含硫高產天然氣水平井,在起鑽過程中發生天然氣井噴失控,從井內噴出的大量含有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四處擴散,導致極其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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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刑事判決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7月14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一審判決書認定,井噴失控的直接原因是鑽具組合中去掉了回壓閥;事故擴大的直接原因是,未能及時決定並採取放噴管線點火措施,以致大量含有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噴出擴散,造成事故擴大,導致243人硫化氫中毒死亡、兩千多人因硫化氫中毒住院治療、六萬五千人被緊急疏散安置、直接經濟損失達六千餘萬元人民幣的嚴重後果。
補充
負責施工的鑽井隊隊長作為井隊井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對井噴失控和事故後果的擴大負有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定向井服務中心工程師作為羅家十六H井現場技術組負責人,違規決定卸下鑽具組合上的回壓閥,對井噴失控負有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鑽井隊技術員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場搶險負責人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鑽井隊副司鑽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從事羅家十六H井錄井監測的工作人員判三緩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