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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增長率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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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GDP增長率,或稱經濟增長率、經濟增長速度,是本期GDP與基期GDP的比較。它是反映一定時期經濟發展水平變化程度的動態指標,也是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是否具有活力的基本指標。它的高低意味着經濟增長的快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需的時間長短。如果用來比較的值都以現價計算,則計算的增長率就是名義增長率;反之,以不變價計算的增長率就是實際增長率,也稱可比增長率。統計上發布的GDP增長率通常都採用可比增長率。

GDP增長率的計算

GDP增長率等於當期的不變價GDP除以上年同期同基期不變價GDP再減去100%。其中,我國不變價GDP採取分行業核算的方法,即先核算各行業不變價增加值,再將各行業不變價增加值加總得到不變價GDP。不同行業的不變價增加值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如物量指數外推法、價格指數縮減法等,具體核算方法可以參考年度和季度核算說明。

物量指數外推法(簡稱外推法)是在基期價值量的基礎上,利用物量指數推算出按基期價格計算的核算期價值量,即不變價價值量外推法分為雙外推法和單外推法。雙外推法是在基期價格計算的總產出和中間投入的基上,分別採用總產出和中間投入的物量指數推算出核算期不變價總產出和不變價中間投入,然後以不變價總產出減不變價中間投入得到不變價增加值。單外推法假定總產出與中間投入保持相同的物量變化幅度,一般是利用按基期價格計算的增加值和產出物量指數,直接推算出核算期不變價增加值。

價格指數縮減法(簡稱縮減法)是利用價值量等於物量乘以價格這樣一種數量關係。用價格指數對按現價核算的價值量進行價格縮減,得到按不變價核算的價值量。縮減法分為雙縮法和單縮法,雙縮法是利用總產出價格指數和中間投入價格指數分別縮減現價總產出和現價中間投入,得到不變價總產出和不變價中間投入,再以不變價總產出減去不變價中間投入得到不變價增加值。單縮法假定總產出與中間投入保持相同的價格變化幅度,一般是直接利用總產出價格指數縮減現價增加值,求得不變價增加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