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級納稅人
名詞解釋
2018年4月1日起,增設M級納稅信用級別,M級納稅人是指自2018年4月1日起,在納稅信用評價中,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並滿足新設立企業條件的納稅人或者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納稅人。
失信行為
《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激勵措施
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評為M級的納稅人,再也不用到辦稅大廳掃描認證了,可以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查詢、選擇、確認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了。
納稅信用時限評價
(一)新設立企業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辦理涉稅事宜的,稅務機關應在2018年4月30日前對其納稅信用進行評價;從2018年4月1日起,對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的新設立企業,稅務機關應及時進行納稅信用評價。
(二)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企業和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的企業,稅務機關在每一評價年度結束後,按照《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發布,以下簡稱《信用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進行納稅信用評價。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是怎樣起源的?源始於殷商?文字有600年的歷史?,搜狐,2022-09-15
- ↑ 揭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來源圖畫還是記號?,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