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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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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即异姓养子,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小说]]《[[封神演义]]》中的[[雷震子]]是一个[[弃婴]],被[[周文王]]收为螟蛉子,列为文王的百子之末。
[[法律]]上,收养是透过法定方式,赋予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发生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亲子血缘联络之人间,以[[法律规范]]而拟制双方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 [[ 血亲 ]] 或[[拟制血亲]]。
法律[[文字]][[称呼]]收养者为养父母,被收养者则为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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