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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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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现版本于2013年10月25日 <ref>[http://www.gov.cn/jrzg/2013-10/25/content_251545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国政府网,2013-10-25</ref> ,由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该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2013年10月25日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ref>[https://www.sohu.com/a/58300969_162758 工商总局拟“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细则 4类商品不退],搜狐,2016-02-06</ref>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本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
27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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