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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藤詩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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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伊藤詩織.jpeg | thumb | 300px | 伊藤詩織 <br> [https://www.xuehua.us/2018/08/10/%E5%9C%A8%E7%94%B7%E4%BA%BA%E9%9D%A2%E5%89%8D%E5%96%9D%E9%82%A3%E4%B9%88%E5%A4%9A%E9%85%92%EF%BC%8C%E5%A5%B9%E6%89%8D%E6%9C%89%E9%97%AE%E9%A2%98%E3%80%82%E6%97%A5%E6%9C%AC%E5%A5%B3/zh-tw/ 原圖鏈接] ]]
'''伊藤詩織'''(Ito Shior)日本自由 [[ 記者 ]] ,出生於[[日本]][[神奈川縣]],短大畢業後赴[[紐約]]留學主修新聞及攝影,曾於[[路透社]]實習,及後以獨立記者身份旅居[[英國]]<ref name="端傳媒">{{cite web |url=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91218-evening-brief/| title= 晚報:日本記者伊藤詩織指控「安倍御用記者」山口敬之強姦,民事索償勝訴 | language=zh | date=2019-12-18 | publisher=端傳媒Initium Media | author= | accessdate=2019-12-19}}</ref>。2017年指控一名知名電視台分社社長[[山口敬之]]對其性侵轟動日本海內外。
*2015年4月3日TBS [[ 華盛頓 ]] 分社社長 [[ 山口敬之 ]] 以談論工作機會知名邀餐敘後性侵。
*對山口敬之提起性侵刑事訴訟,原本已經發出逮捕令至機場抓人,疑似政治干預被阻止。
*2017年5月29日現身召開記者會公開性侵過程,成為日本第一位公布自己長相和名字的性侵受害人。
==性侵夢靨==
[[File:山口敬之.jpeg | thumb | 300px | 性侵醜聞的山口敬之 <br> [https://www.xuehua.us/2018/08/10/%E5%9C%A8%E7%94%B7%E4%BA%BA%E9%9D%A2%E5%89%8D%E5%96%9D%E9%82%A3%E4%B9%88%E5%A4%9A%E9%85%92%EF%BC%8C%E5%A5%B9%E6%89%8D%E6%9C%89%E9%97%AE%E9%A2%98%E3%80%82%E6%97%A5%E6%9C%AC%E5%A5%B3/zh-tw/ 原圖鏈接]  ]]
[[ 紐約 ]] 攻讀新聞的伊藤詩織2013年在打工的酒吧認識主掌TBS[[華盛頓]]分社的山口敬之,在紐約跟山口一共見過2次面。山口告訴她TBS在尋找相關的人才,若有需要可以與他聯絡。2015年回到日本的伊藤與山口聯繫上,很快地安排了見面討論工作簽證的辦理。見面的地點是高級壽司料理,伊騰卻越來越疑惑,不是來談工作簽證嗎,怎麼一直沒提到這件事?席間他們點了小杯清酒,幾杯之後,伊藤突然覺得異常暈眩,她走到廁所休息,把頭靠在洗手台上,這是她當晚記得的最後一件事。當伊藤醒過來發現自己竟是全裸躺在飯店的床上,而山口正壓在她身上,伊藤懷疑山口對她下藥並作出強姦。他兩天後才敢跟朋友提起此事,5天後決定向警方報案<ref name="紐約時報">{{cite web |url=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180108/japan-rape/zh-hant/| title= 她打破了日本對性侵話題的沉默| language=zh | date=2018-01-08| publisher=紐約時報 | author=Motoko Rich | accessdate=2019-12-19}}</ref><ref name="gender">{{cite web |url=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6972| title= #METOO轉訪伊藤詩織 打破日本性侵沉默,我賭的是誰會相信我| language=zh | date=2018-10-26 | publisher=性別力GENDER POWER | author=婉昀 Wanyun | accessdate=2019-12-19}}</ref>。
==訴訟過程==
一開始警方跟伊藤說這種事件很常見,要查太難了。後來提出飯店調閱監視器的重要證據時,警方特意提醒她「你要告的是知名電視台的人喔,你確定要告嗎?一旦告下去,你就不可能再在日本當記者了喔」。2015年4月即對山口敬之提出「準強姦罪的刑事指控」,警方蒐集了酒店閉路電視畫面、計程車司機證詞、山口當日遺落在伊藤內衣上的 DNA 等證據並於6月發出逮捕令到機場抓人,但最後一刻卻不知何原因緊急叫停。據日本媒體週刊新潮指出,逮捕行動喊停是因為擔任警視廳刑事部長中村格的下令。東京地方檢察廳於2016年遂以證據不足理由不予起訴而這起性侵事件在日本當時並未被討論與報導。
資深記者山口敬之同時也是安倍首相御用的傳記作者,他曾貼身與安倍共同進出,陪打高爾夫、參與各式活動,在日本新聞界極具影響<ref name="gender"/>,在此時卻仍在原職位大發議論,寫專欄,上節目。2017年5月伊藤項起訴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訴並且同時於5月29日召開新聞發表會,現身露面指控山口敬之,讓公眾知道她自己的故事。但9月 [[ 東京 ]] 第六檢察審查會依舊做出了「不起訴適當」的決議,這也代表伊藤詩織不能就性侵一事再對山口敬之提出刑事訴訟,而司法單位並沒有完整揭露不起訴的原因。伊藤轉而以「因未獲同意的性行爲受到精神痛苦」為由,對山口敬之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並且對其求償1100萬日圓,相關的證據直到進行民事程序才有機會在法庭上公開展示。伊藤於10月將自身經歷寫成《黑箱》(Black Box)一書,並且在日本同時以 [[ 英語 ]] 召開一場國際記者會<ref name="storm">{{cite web |url=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李忠謙專欄日本第一位公開長相與真名、勇敢挺身指控性侵的女性伊藤詩織的勝訴與她的故事/ar-BBY7xaU?li=BBqiNIb&ocid=UP97DHP| title= 李忠謙專欄日本第一位公開長相與真名、勇敢挺身指控性侵的女性伊藤詩織的勝訴與她的故事P| language=zh | date=2018-12-18 | publisher=風傳媒 | author=李忠謙 | accessdate=2019-12-19}}</ref><ref name="CHANNAI">{{cite web |url=https://naichanblog.com/person/itoshiori-profile/| title= 伊藤詩織(Ito Shiori)的背景,教育背景和Wiki個人資料!與山口紀之的審判過程| language=JP | date=2019-12-19 | publisher=Channai Channel | author= | accessdate=2019-12-22}}</ref>。
[[File:講述遭遇.jpg | thumb | left|250px |記者會上伊藤講述性侵遭遇 黑箱 <br>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sinacn/20180115/12478213745.html原圖鏈接]  ]]
纏訟2年的性侵案終於由東京地方法院在2019年12月18日判決應伊藤詩織勝訴,裁決山口敬之必須賠償伊藤詩織 330萬日圓(折台幣約 92萬元)。也判決山口敬之要求伊藤詩織賠償 1億3,000萬日圓的妨礙名譽不成立。
當天伊藤離開飯店後立刻到婦產科拿了事後避孕藥,然後發了電子郵件告訴山口自己是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跟對方發生了關係。讓詩織感到更加恥辱的,是山口最後說的那句話:「很好,你通過了」。山口的態度與回覆讓伊藤非常不滿認為這根本是性侵,山口卻說「性侵是什麼意思,想告就去告」。
2016年山口敬之能躲過一劫是因為[[安倍晉三]]「貼身記者」身分,還幫安倍寫過傳記。而下令停止逮捕動作的 [[ 中村格 ]] 又是曾經擔任日本內閣官房長 [[ 官菅義偉 ]] 的秘書。此舉動被認為是安倍政權對此案直接施壓。 
山口這邊至始至終從不否認自己跟伊藤詩織發生性關係,甚至還上節目談論「伊藤說的好像是我下藥一樣」、「根本是她自己喝醉的」、「害我還要照顧她、帶她回我工作下榻的飯店休息」、「酒醒了她還在房間跪著跟我道歉」、「總不能把酒醉的女人放在車站」、「一切都是伊藤自願的」。他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違法,甚至控告伊藤詩織妨害名譽,令其損失工作機會要求賠償1億3千萬日圓、及登報道歉<ref name="端傳媒"/><ref name="storm"/>。
[[File:日本之恥.jpg | thumb | 300px | JAPAN SECRET'S SHAME <br> [https://kknews.cc/zh-tw/world/3n4b9za.html原圖鏈接]  ]]
 
伊藤首度到警局報案時當班員警告無視她派女警協助調查的要求,而且在後來的調查當中被要求當著男警面前,使用假人示範她的遭遇。羞辱般的調查與蒐證如同二度性侵。
 
 
 
日本社會存在一種現象,女性把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的性行為說成是強姦的可能性遠低於西方女性,日本的強姦法沒有提到「同意」。因為缺乏「同意」的概念,人們對性侵的認知還停留在「被陌生人侵犯」。約會強姦本質上是一個陌生的概念,如果是兩個熟識的人,很難被理解為性侵。警方和法院傾向於狹隘地定義強姦,通常只在同時出現了強制暴力和自衛的跡象下才會追查案件,而且,如果施暴方或受害者喝過酒,他們便不鼓勵受害者起訴。<ref name="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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