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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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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转信===
[[国务院]]1996年《信访条例》规定了办理信访的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2005年新《信访条例》 <ref>[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gfxfg/201510/t20151028_1263027.html 信访条例],国家统计局,2015-10-28</ref> 又强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其中分级负责、属地或归口办理就产生了一个信访机关是以办信为主还是以转信为主的问题。 [[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2003年指出,群众信访问题,“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分级负责”意味着,除基层之外,上级信访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下转信而不是办信。
各省市自治区《信访条例》都对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具体信访职能作出了具体规定,最完备的一个归口管理的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问题归口分工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1991年〕19号通知),其中对党纪、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察等三十五个方面的信访职责作出了规定。
==视频接访工作==
2014年年5月,最高法院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指导全国法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ref>[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803/c42510-25391489.html 最高法发布接访规则:当事人可通过视频表达诉求],人民网,2014-08-03</ref> 。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申诉信访人员可以在申诉信访案件的一审法院或者申诉信访人员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表达诉求。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