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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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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MG车厂已经营运了好几十年,Mercedes也成为颇出名的汽车品牌,但是一直到1909年为止,DMG都从未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商标。在老戴姆勒过世、车厂的营运由他的两个儿子保罗·戴姆勒(Paul Daimler)与阿道夫·戴姆勒(Adolf Daimler)接手后,他们想起父亲曾在1872年至1881年、在另一家著名德国燃气涡轮[[引擎]]制造厂道依茨(Deutz)担任[[技术总监]]的期间,在一张寄回家中的明信片上画着一个三芒星标志。他们将这三星标志的提案送交车厂的董事会并且立刻被接受。
1909年,三芒星正式注册。1910年,开始出现在毎一辆Mercedes新车的水箱罩上。要注意的是,Mercedes的商标原本有三芒星与四芒星两种不同的[[设计]],而且也都有注册,但只有三芒星曾实际被车厂使用在 [[ 产品 ]] 上。Mercedes的三芒星象征了DMG创厂人对于未来全球人类的机动化所抱持的远见与野心,三个星芒分别代表着陆上、 [[ 海 ]] 上与天上之意。
1916年,商标的造型经过修改多出了一个绘有Mercedes品牌名与四个小星的外环,后者是代表当时车厂拥有的几家工厂。1921年11月,DMG正式申请了圆环内有立体三星标志这商标设计的[[著作权]],并且在1923年8月时正式成为一个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