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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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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直轄市定古蹟<br> '''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4號<br>
'''公告日期'''  1998-05-04<br>
'''主 管機關要股東'''  臺 北市政府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00%)<br>
'''營業時間'''  上午9:00至下午3:30<br>
*至1968年7月1日,中央銀行正式復業之前,臺灣銀行代行所有[[中央銀行]]職務,雖無中央銀行之名,而有中央銀行之實。
*直至中央銀行在臺復業後,始收回委託業務。但考量[[新臺幣]]發行已久且幣值穩定,不另發行國幣,仍將貨幣發行業務委由臺灣銀行發行。
* 到了[[2002年6月30日]],政府正式將[[新臺幣]]訂為國幣,國幣發行業務才由中央銀行接手,臺灣銀行結束所有受託央行業務。不過目前新臺幣的發行附隨業務亦仍由臺灣銀行經理。
==發行貨幣過程==
== 台銀現況概述 ==
=== 改制 ===
* 臺灣銀行1985年因《銀行法》修正而取得[[法人]]資格,且已經於2003年7月1日依據《[[公司法]]》及《銀行法》之規定改制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480億元。截至2014年10月9日為止,臺灣銀行資本額達到新臺幣950億元,是臺灣資本額最大的本國銀行。<ref>{{cite news |language=zh-tw |author=彭禎伶, 朱漢崙 |url=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003000050-260202 |title=台銀 躍居國銀最大行 |publisher=中國時報 |date=2014-10-03 |accessdate=2014-12-27}}</ref>
=== 合併公營事業 ===
*2007年7月1日,因應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政策,臺灣銀行與[[中央信託局]]合併,臺灣銀行為存續公司,並承接中央信託局原有的銀行以外之業務;中央信託局各分局改為臺灣銀行各分行。2008年1月1日,臺灣銀行與其他公營行庫共同成立「[[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臺灣金控的子公司;次日,臺灣銀行將證券、人壽保險業務分割成立「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臺灣銀行為公開發行公司,目前僅有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財政部100%持有)法人股東一人。
=== 代理官方貨幣發行權 ===
* 臺灣銀行長年擔任新臺幣代理行,同時臺銀目前亦為臺灣之人民幣現鈔的拋補行。
==== 人民幣清算 ====
*2012年9月17日,臺灣銀行上海分行正式獲中央銀行指派為在中國大陸地區唯一一家新臺幣[[清算]]行,為中國大陸地區提供新臺幣之結算及清算服務,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啟動。
*業務範圍包含[[存款]]、放款、[[外匯]]、[[債券]]、[[金融卡]]、[[信用卡]]、保管箱、[[貴金屬]]買賣業務、代售套裝紀念幣、外幣現鈔買賣、外幣即期買賣、[[財富管理]]、基金代管業務服務、帳單代收、稅單代收、兼營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及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伍/退休金優惠存款業務、代理公庫業務、企業政策性貸款業務、青年購屋低利貸款、青年創業貸款、教育部留學生就學貸款(占全臺灣就學貸款市占率80%)、[[公教人員保險]]之承保業務、等等。
=== 行動支付業務 ===
*2018年,支援[http://www.taiwanpay.com.tw 台灣Pay]行動支付功能,使客戶能利用台灣Pay QR Code掃碼收付,進行轉帳、購物及繳費。
== 營業處業務概述 ==
==銀行願景==
* 以「建構領導銀行 佈局全球市場」為銀行願景。
==信用評級==
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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