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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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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宁(1957年3月3日-),山东省安丘市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党委副书记,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早年经历==

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在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人民公社插队三年。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6月到1979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空军四站修理厂工人。

1979年9月,22岁的杨焕宁通过高考进入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学习,并担任79级刑侦系的总班长,同班同学中包括其山东老乡何挺。1983年8月大学毕业后,他和何挺被直接分配到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工作。

==公安部==

1983年8月到1989年12月,杨焕宁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年9月到1989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1989年12月到1993年2月,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92年2月到1993年2月挂职担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2月到1996年5月,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1996年5月到2001年1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党委委员兼公安部办公厅主任。2001年1月到2003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1997年9月到2001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4月5日,公安部举行授予和晋升副总警监警衔仪式,刘京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杨焕宁、孙明山、李顺桃的警衔由一级警监晋升为副总警监。

2003年3月到2005年1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5月任)。被外界认为具有丰富的处理“疆独”、“藏独”及国际公关经验,是中国“反恐专家”。2003年10月,他曾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第一次会议;2004年2月,又率团出席了在印尼巴厘岛举办的“亚太区域反对恐怖主义部长级会议”;在其主管任内,中国于2004年10月首次向国外派遣了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执行任务。

为补足杨焕宁的地方工作经验,2005年1月,他被调往黑龙江省工作,出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8年5月,北京奥运会临近,中央将杨焕宁召回,升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专门负责奥运期间的安保工作,特别是防范“藏独”、“疆独”的恐怖袭击活动。2008年6月20日,公安部举行公安机关副总警监警衔授衔仪式,杨焕宁、舒晓琴、吴永文、李文喜、张学兵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2009年,杨焕宁兼任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违纪降级==

2017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领导信息一栏,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的个人信息被撤下,此时他已经近三个月未公开露面。

2017年7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杨焕宁严重违纪,“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待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中共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由该通报可见,杨焕宁的主要问题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能做到对党忠诚、自觉维护中共中央权威、与中央的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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