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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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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中国]]一季度出口(以人民币计)同比增长7.4%,进口增长11.7%。中国一季度贸易顺差3261.8亿元人民币。
==业务内容==
进出口是指与外国当事人通过缔结契约进行买卖商品,包括 [[ 劳务 ]] 、 [[ 技术 ]] 等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的买卖和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的运输和保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进出口商品的海关监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货运保险业务;进出口商品结算货款和提供资金的国际结算与银行信用业务,解决进出口业务纠纷的仲裁工作和司法审理;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等等。
==主要程序==
一般可分为交易洽商、合同履行和交货三个阶段。
1、在交易洽商阶段,首先由 [[ 进口商 ]] 开出需要条件,向出口商提出询查或经过中介商表达其购买意向,使有关“供应商”或“出口商”与其接洽,或由出口商直接向进口商提出洽销;然后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盘,经进口商还盘,并经双方函电往返同意“接受”,完成 [[ 发盘 ]] ,然后是成交,双方对买卖条件协议完妥,换文或签约,完成买卖手续。 2、在合同履约阶段,进口商方面的工作是申请进口许可证、进口签证,开发 [[ 信用证 ]] ,以FOB交货条件成交的洽船(订舱),以及FOB或C&F等条件成交的投保 [[ 水险 ]] 等;出口商方面的工作是备货,境内运输,以C&F或CIF条件成交的洽订船位,以CIF条件成交的投保水险,出口签订,商检和报关。 3、在交货阶段,出口商根据信用证规定。备齐装船文件于信用证规定的 [[ 时间 ]] 内向指定银行结汇(或押汇)收回 [[ 货款 ]] ,或请银行托收货款(D/P,D/A);进口商应备齐提货文件,准备报关提货,并处理公证检验等事宜。
==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