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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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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视频==
===<center>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防汛抗旱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e0905n2rl8r|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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