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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加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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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概述
== 歷史概述 ==
{{Multiple image | align = right | width = 180 | image1 =馬達加斯加國旗.png| caption1=馬達加斯加國旗<br> [https://flagpedia.net/madagascar 來源網站flagpedia] | image2 = 馬達加斯加國徽.jpg| caption2 = 馬達加斯加國徽 <br> [http://www.hubert-herald.nl/Madagascar.htm 來源網站hubert-herald]  }}
約2千年前,人類開始定居於馬達加斯加。 [[ 馬達 ]] 加斯加人是古代非洲人與於公元350至550年間自[[印度尼西亞|印尼]]經[[印度]]、[[東非]]遷徙而來的[[馬來-玻里尼西亞]]移民的後裔。約7世紀時,阿拉伯和波斯的商人在北部沿海進行貿易。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被海盜作為據點。19世紀時為奴隸貿易的中心。
16世紀末梅里納人(Merina)在中部建立[[梅里納王國]](又譯[[梅里納王國|伊麥利那王國]]、[[梅里納王國|伊默里納王國]]),1794年發展為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19世紀初[[拉達馬一世]](Radama I)統一全島,建立[[馬達加斯加王國]];1810年與[[英國]]締約,准許傳教士傳教、學習西方的技術、將當地方言設計成文字-[[馬達加斯加語]]。
1863年拉達馬二世遭到暗殺,時任首相[[賴尼萊亞里沃尼]](Rainilaiarivony),強調社會現代化,禁止一夫多妻、奴隸貿易;頒布新的法律,並從君主制過渡至君主立憲;對外與英美等國締結通商條約,以[[基督教]]為國教,藉以平衡法國勢力,並以支付賠款的方式,廢除1862年與法國簽定條約與特許權,以維護不出售土地給外國人之傳統。1883年~1885年抗法戰爭以失敗告終,被迫割讓大量土地及賠款。
1895年法國再次入侵並攻陷首都,1896年王朝被推翻,並宣布該島成為 [[ 殖民地 ]]
1946年成為法國海外領土,為[[法蘭西聯盟]](Union française)之成員。1918年和1947年曾發動起義均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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