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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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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82年毕业于徐州师范学院(现 [[ 江苏师范大学 ]] ),后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 研究生]]/EMBA毕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江苏省徐州地区行署、徐州市经委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副秘书长(1991年)。1994年任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总经理,2001年任华润电力董事、总经理;2002年任华润集团董事、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华润电力董事局副主席、首席执行官。2009年后任华润集团副 [[ 董事长 ]] 、副总经理,兼华润电力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2011年4月起任香港中旅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5月16日,王帅廷因涉嫌在 [[ 华润集团 ]] 工作期间严重违纪违法,被中纪委调查。落马后,原港中旅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姜岩在8月25日接任港中旅董事长一职。2015年9月11日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9月26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消息: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 [[广东| 广东省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帅廷利用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副主席、主席、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纪被查==
2014年5月16日,据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网站消息,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帅廷涉嫌在华润集团工作期间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5年9月11日,经 [[ 中共中央 ]] 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 [[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 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帅廷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搞利益输送;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违规报销费用,安排其妻挂名取酬,向他人送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 [[ 企业 ]] 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帅廷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 [[ 国务院 ]] 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