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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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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刘居英1933年4月加入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1935年8月考入 [[ 北京大学 ]] 化学系,入学时化学单科成绩为满分。1935年12月9日参加一二九运动学生游行,1936年2月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大学团支部书记。1936年8月任中共北方局的豫西特派员,10月组建中共豫西工作委员会。1937年1月调回北平,做宋哲元部(29军)地下党工作。1937年5月任中共东北特委组织委员。1937年7月到 [[ 太原 ]] 工作。1937年10月到 [[ 山东 ]] ,在 [[ 莱芜 ]] 地区建立抗日武装,任莱芜县委书记。1937年12月,与徂莱山起义部队合编为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刘居英任第四支队第一团政治委员。1938年9月调山东省委搞统战工作。1939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1941年2月任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公安处首任处长。1945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省政府在莒南大店成立,刘居英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兼 [[ 山东省公安总局 ]] 局长。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1945年11月任 [[ 长春 ]] 特别市市长(这是中共的首任长春市长)兼长春卫戍区司令部政治委员,1945年12月兼任吉黑纵队政委。1946年2月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1946年1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 [[ 哈尔滨铁路局 ]] 局长。1948年12月,任沈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接收南满铁路。1949年2月,任 [[ 沈阳铁路局 ]] 局长, [[ 东北铁路总局 ]] 第一副局长。
刘居英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获授少将军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 [[ 独立自由勋章 ]] 、一级 [[ 解放勋章 ]] ,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一级 [[ 国旗勋章 ]]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 [[ 红星功勋纪念章 ]] 。
2015年12月6日5时45分在北京301医院逝世,享年98岁。
[[Category:军政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