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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88年3月,西藏自治区 [[ 人民政府 ]] 正式宣布建立珠峰自然保护区。
1989年8月8日,经 [[ 日喀则 ]] 地区行署批准在日喀则成立了珠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994年,被 [[ 国务院 ]] 批准列为国家级保护区。
2001年,被纳入 [[ 中国 ]] 人与生物圈网络。
2018年2月8日,国务院同意调整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 [[环保| 环境保护 ]] 部予以公布。
==区域范围==
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西藏自治区与尼泊尔王国交界处。其南起 [[ 国界线 ]] ,北至 [[ 雅鲁藏布江 ]] (吉隆县境内)和藏南分水岭(定日县境内);东起拿当曲与哈曲分水岭、朋曲支流—雅鲁藏布江与吉布弄下游分水岭以及彭作浦曲与 [[ 拉冬扎乌河 ]] 分水岭为界,西抵阿姆嘎曲、翁布曲与桑卓曲、希呦得藏布分水岭。大致位于北纬27°48ˊ--29°19ˊ,东经84°27ˊ--88°之间, [[ 面 积338积]]338.1万公顷,全区面积约33810平方公里,相对高度达7408米(1440米—8848米)。行政上属西藏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的定日、吉隆、聂拉木、定结县所辖。
珠峰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三部分,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10324.85平方公里,占全区 [[ 自然保护区 ]] 面积的30.33%;缓冲区面积6254.93平方公里,占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的18.64%;实验区面积16561.3平方公里,占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的51.03%。
区内划分为脱隆沟、绒辖、雪布岗、江村、贡当、珠峰、希夏邦马7个核心保护区;陈塘、聂拉木、吉隆、贡当、帕卓——卡达为5个 [[ 科学 ]] 实验区,另外还设有众多小的核心区域。
==保护目标==
动物:到2004年珠峰自然保护区内有[[哺乳动物]]53种,[[鸟类]]206种,[[两栖动物]]8种,[[爬行动物]]6种,[[鱼类]]10种。据不完全统计,保护区内已知的药用植物资源达50多科160种。牲畜品种有[[牦牛]]、[[黄牛]]、犏牛、[[马]]、[[骡]]、[[驴]]、[[山羊]]、[[绵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