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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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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世界遗产委员会.jpeg|320px|缩略图|右|<big>世界遗产委员会</big>[http://pic.people.com.cn/NMediaFile/2015/0704/MAIN201507041718000263392157560.jpg 原图链接][http://pic.people.com.cn/n/2015/0704/c1016-27254162-5.html 来自 人民网 的图片]]]
''' 世界遗产委员会 ''' 由21个签订并批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落实,包括确立哪些地点可以列入 [[ 世界遗产 ]] 、审议来自缔约国要求世界遗产基金的援助和资金运用。截至2012年3月,共有190个缔约国。这是一个四年任期由缔约国大会选举产生。
==工作成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讨论工作世界遗产委员会还设立了“世界遗产基金”,规定资金来源包括:“缔约国义务捐款和自愿捐款”“其他 [[ 国家 ]]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 、联合国系统其他组织、其他政府间组织、公共或私立机构或个人的捐款、赠款或遗赠”;“基本款项所得利息”;“募捐的资金和为本基金组织的活动所得收入”;
“基金条例所认可的其他资金”。“对基金的捐款不得带有政治条件”,缔约国每两年定期向世界遗产基金纳款等。《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1975年公约正式生效,但由于世界遗产逐年增多,世界遗产事务的日常工作日益繁重,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设置了世界遗产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re),即“公约执行秘书处”,与教科文组织总部同在 [[ 巴黎 ]]
==遗产公约==
该中心协助缔约国具体执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建议,执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定, [[ 中国 ]] 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委员会成员。截至2019年7月6日,中国世界遗产已达55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7项、 [[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 产4 产]]4 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与意大利并列为拥有世界遗产最多的国家(55项),是名副其实的遗产大国。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中国 [[ 江苏省 ]] [[ 苏州市 ]] 召开,此次大会的口号是“保护世界遗产,促进共同发展”。章新胜担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主席。2003年10月,在公约缔约国第14届大会上,章新胜又代表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截至2016年3月,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91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是目前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公约之一。
==项目审议==
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于2013年6月23日完成持续三天的新增世界遗产项目审议,通过包括中国 [[ 新疆 ]][[ 天山 ]] 和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在内的19处新增世界遗产,全球世界遗产总数达到981处。
截止2013年6月24日,《 [[ 世界遗产名录 ]] 》收录的遗产总数为981处(新增19处):其中193处为 [[ 自然遗产 ]] (新增5处),759处为 [[ 文化遗产 ]] (新增14处),29处为混合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中国有45处世界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9项,数量居世界2位。世界遗产大会当天审议通过5处新增世界遗产,包括乌克兰泰瑞克丘桑内斯古城及乔拉镇、伊朗古莱斯坦宫、朝鲜开城历史遗迹、德国布鲁帕克威海姆苏赫的大力神喷泉及跌水瀑布、意大利梅迪奇别墅和花园。
19处新增世界遗产包括自然遗产5处和文化遗产14处,其中 [[ 亚洲 ]] 新增8处,欧洲6处,非洲2处,北美洲、 [[ 拉丁美洲 ]] 和大洋洲各1处。
==组织机构==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和职责教科文组织的全称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1945年11月在 [[ 英国 ]][[ 伦敦 ]] 会议上通过了教科文组织的组织法,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当时已有20个国家交存了接受书。同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目前有成员188个国家和地区(截止2002年)。总部设在巴黎。教科文组织宗旨是:通过 [[ 教育 ]] 、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 [[ 语言 ]] [[ 宗教 ]] 均享有人权与自由的普遍尊重,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五大职能==
教科文组织五大职能:
1、前瞻性研究:明天的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教育、 [[ 科学 ]] [[ 文化 ]] [[ 传播 ]]
2、知识的发展、传播与交流:主要依靠研究、培训和 [[ 教学 ]]
3、制订准则:起草和通过国际文件和 [[ 法律 ]] 建议。
4、知识和 [[ 技术 ]] :以“技术合作”的形式提供给会员国制订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
5、专门化信息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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