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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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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据《内乡县志》记载,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1304年),明朝明洪武二年(1369年)知县惟一重建。景泰二年(1451年)知县貊安重修,后毁于 [[ 李自成 ]] 之乱,清朝康熙年间再次重建,咸丰七年(1857年)又遭到捻军焚毁。现存县衙为光绪二十年(1894年)由当时的知县章炳焘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筹得巨额资金主持重建,其中东西两侧的副线建筑多已无存,现余中轴线部分,共有117间房屋,占地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 [[ 中华民国 ]] 时期内乡县衙是内乡县的治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68年,内乡县政府在县衙内办公。1966年11月, [[ 西安交大 ]] 的一批红卫兵串联到此,以破四旧为名,拆除了内乡县衙的标志性建筑——宣化坊,后于1993年恢复重建。 1968年,内乡县人民武装部进驻县衙,县衙得到了较好保护。之后在内乡县衙主管人余飞的努力下,内乡县衙于1984年2月成功升级为内乡县衙博物馆。
==建筑风格==
它在整体布局上严格按照清代地方官署规制,表现了“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朝后寝、狱房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同时,内乡县衙因受到主持县衙营建者浙江绍兴籍正五品县令章炳焘的影响,整个建筑群融 [[ 长江 ]] 南北风格于一体,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深邃森严,变幻无穷。从县衙的五门,即宣化坊、大门、仪门、屏门、内宅门隐约暗示古代天子的五门。县衙的前衙后邸的建筑格局充分体现了古代的前朝后寝制度,县衙的大堂、二堂、三堂为中轴线上体量不同的三大主体建筑,是知县举行重大政务活动、预审案件和办公起居的场所,均面阔五间,单檐硬山 [[ 建筑 ]] ,前檐为飞椽。
坐北朝南的监狱位于内乡县衙的西南部,占地南北130丈,东西70丈。现存各类房舍二十余间,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分为内监、外监、女监,四周高墙环绕,狱内有狱神庙,庙中供奉着狱神皋陶的塑像。
==文物==
县衙内遗留有一批珍贵文物。有六百多年 [[ 历史 ]] 的县官审案时用的三尺法案、原告被告跪石、清咸丰皇帝降下的圣旨、宣讲圣谕广训的招牌、关押重犯的脚镣,以及县官们使用过的生活用品。还有 [[ 光绪皇帝 ]] 和 [[ 慈禧太后 ]] 的彩色画像,这两幅画像长均为18英寸,色彩绚丽夺目,边框完好无损,其中的慈禧画像,画面与北京颐和园收藏的慈禧大画像基本一样。目前,内乡县衙内有包括新石器、 [[ 青铜器 ]] 、 [[ 陶器 ]] 、 [[ 瓷 ]] 、 [[ 玉 ]] 、 [[ 金 ]] 、 [[ 银 ]] 等在内的文物共405件。 [[Category:680 中國地理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