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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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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運人對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承運人對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並請求其在合理期限內對貨物的處置作出指示。
==承運人責任==
*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承運人是合同履行的主體,其義務、責任和免責直接影響到合同當事人的利益,承運人的責任從而成為整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基礎和核心。
*《海牙規則》中的承運人責任及免責條款:規定了"承運人須在開航前和開航時應盡職責:(1)使船舶適於航行;(2)適當地配備船員、裝備船舶和供應船舶;(3)使貨艙、冷藏艙和該船其他載貨處所能適宜和安全地收受、運送和保管貨物。
(4)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卸、搬運、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
**也規定了簽發提單是承運人的權利,也是其義務。
**如果托運人請求簽發提單,承運人收貨後不得拒絕簽發提單。
**由於未收到運費等原因而拒絕簽發提單,這種做法是違反其法定義務的。
*《漢堡規則》的制定,是國際多邊談判各方妥協的成果。
**新的海上貨物運輸公約除適應了20世紀70年代改革海上貨運法規的要求外,還使國際海運風險分配向收貨方及使用海運服務的國家傾斜。
**《漢堡規則》是一項完整的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是規範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法規,而《海牙規則》、《維斯堡規則》只是統一關於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海運公約。<ref name="學術堂論文網">{{cite web |url= http://www.lunwenstudy.com/haishihs/88965.html | title= 國際承運人責任規定的比較及啟示 | language=zh | date=2015-12-16 | publisher=學術堂論文網 | author=傻傻地鱼 | accessdate=2020-06-13}}</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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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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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青木宣親.jpg | thumb | 300px | 青木宣親 <br>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954901 原圖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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