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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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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地震震级的主要缺陷在于它与震源的[[物理]]特性没有直接的联系,并且由于“地震强度频谱的比例定律”(The Scaling Law of Earthquake Spectra)的限制,在震级7左右即会产生饱和效应,使得一些强度明显不同的地震在用传统方法计算后得出的里氏地震震级(ML)数值却一样。到了20世纪中后期,地震[[学者]]普遍认为这些传统的地震震级表示方法已经过时,转而采用物理含义更为丰富,更能直接反应地震过程物理实质的表示方法即矩震级。地震矩规模是由加州理工学院的金森博雄教授于1977年提出的。地震矩规模能更仔细的描述地震的物理特性,如地层错动的规模和地震的[[能量]]等。
地震震级与地震[[烈度]]是不同的概念。地震烈度(例如 [[ 麦加利地震烈度 表|麦加利地震烈度]] )是表示地震破坏程度的标度,与地震区域的各种条件有关,并非地震之绝对强度。
==震級與發生頻率==
!震級
!描述
![[ 麥加利地震烈度]]
!一般地震影響
!平均發生頻率(全球)
4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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