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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
,→學術界的潛規則
**哈佛、麻省理工學院或伯克利的許多研究小組,其人員多達三十人以上。大多數人都在從事一些具體、瑣碎的工作,而實驗室的領導----那些地位顯赫的“超級明星”,其主要任務則是募集研究經費,以及在重大科學會議上報告他們的成果,“他們自己當然是不會親自動手做實驗的”。
*潛規則之二:教授要在學生完成的論文上署名,甚至被看作主要作者。--在《諾貝爾的囚徒》中,一段關於這條潛規則的對話極為精彩。當正在攻讀文學批評博士學位的莉亞對這條潛規則提出異議時,女化學教授阿德利提出了自己的反駁:“這個課題是我提出來的……我用我的研究經費提供了設備和學生的獎學金……向國家衛生研究院提出經費申請的報告是我寫的……我們一起討論工作進度…… 我建議採用某種技術……提醒她注意重要的參考資料……”所以,她的結論是:“一般認為,教授作為作者之一是很正當的事情。事實上,這個領域裡的人都認為我是主要作者。”
*潛規則之三:女性在學術界很難得到晉升。--著名的華裔女物理學家吳健雄教授為例,她一生成就卓著,是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還擔任過美國物理學會第一任女性會長,卻依然被視為異類。“他們平常稱呼她‘吳夫人’而不是‘教授’。
*潛規則之四:如非迫不得已,千萬不要在申請課題時把一切想法都說出來。--“人們從事評審這種耗費時間的工作並不完全是出於崇高的責任心,是盡義務,或者說是某種善舉。幾個月甚至幾個星期之後,你會忘記自己最初在哪裡看到過它,漸漸地你認為它就是你自己的想法……”。
*潛規則之五:為了發表論文,要設法恭維評審人。--發表科學論文是很困難的事。刊上一篇SSCI上的文章就能讓你身價倍增。可是,論文評審者卻大多是很挑剔的。為了使你的論文能夠順利發表,你就要設法使評審人符合自己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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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500 社會科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