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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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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宗事件 ''' ,又作水沙连事件或水沙连之乱。 [[ 雍正 ]] 年间,汉人大量前往台湾拓垦,水沙连诸社因生活空间遭挤压,遂以邵族水社头目骨宗和其子拔思弄、水里万为首,对于平地汉人进行一系列出草猎首等行动。出山杀人活动始于雍正三年(1725年)农历3月起,迄于翌年11月,死亡人数为62人、耕牛140头、焚烧房屋近百间。清廷在雍正四年(1726年)在12月4日发起水沙连之役,12月16日擒拿肇事首领骨宗,将涉案人员押解下山,水沙连诸社同意归顺清廷,事件由是落幕。
==背景==
水沙连诸社(分布约今 [[ 南投县 ]] 日月潭一带,此区域原住民族群以邵族为主)原本归顺清廷; [[ 熙60 熙]]60 年(1721年)三月,朱一贵事件爆发,水沙连诸社趁乱杀通事、自此拒不纳饷。
同一时期,亦参与朱一贵事件的潮籍领袖杜君英、杜会三父子率军往 [[ 诸罗县 ]] 以北地区逃窜,清军追缉多时,才于该年九月落网。:567-572朱一贵事平之后,清廷鉴于诸罗县幅员过广,不易管理,便于雍正元年(1723年)于虎尾溪以北、 [[ 大甲溪 ]] 以南设置“彰化县”,县城设于半线庄(今 [[ 彰化市 ]] :85 ,并将原在诸罗县(今 [[ 嘉义市 ]] )之北路协镇移驻到彰化县,便于北控淡水、南驭诸罗,大群汉人随之徙来,由是迫近中部山区原住民的生活圈。
雍正二年(1724年),因平叛来台的 [[ 福建水师提督 ]] 蓝廷珍在旧张镇庄处设立蓝张兴庄(约今台中盆地南缘),报垦立户陞科,申办垦照“蓝张兴”,引渡漳州移民偷渡来台开垦农田、辟建水圳,拓垦地区迫近水沙连总隘口(今南投县名间乡)附近区域,造成水沙连地区各社原住民的传统领域与生活空间受到压迫。
雍正三年(1725年)起,清廷在台湾设立战船建造厂,故于台湾内山处广设“军工寮”(或作“军功寮”)以便伐木,中部地区匠寮多设于今彰化、南投及台中交界的 [[ 丘陵 ]] 地区,随着匠寮朝内山区域推进,汉人亦竞相往山区垦殖,益加侵扰水沙连诸社原住民生活环境。
此外,彰化县首任知县谈经正于雍正二年(1724年)上任,翌年八月因“打廉庄案”革职,到继任知县张缟于雍正四年(1726年)上任期间,彰化县事务由诸罗县知县 [[ 孙鲁 ]] 代为署理,而诸罗县治远在今嘉义,并无法有效第一时间处置或通报骨宗出草状况,又为一事件拖延之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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