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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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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的职权并未被特别限定,多由几个大家族的成员担任。早期几位总督在位时让自己的儿子担任公职,导致这一职位倾向[[于世袭君主制]]。后来共和国规定总督不得提名自己的继任者。1172年后,总督的选举权被交给威尼斯大议会选出的一个四十人委员会。1268年选举上做了新规定,以尽可能减少个别家族在选举中的影响。大议会[[抽签]]选出九人,这九人通过多个复杂的抽签和选举步骤选出真正具有[[投票权]]的四十一人,其中每一步都要求多达四分之三,至少过半的最低支持率才可通过。起初,选出的总督在宣誓就职前会被向人民公示,并附有说明:“如果你们同意,这就是你们的总督。”1423年,弗朗西斯科·福斯卡里当选后,说明被改成“你们的总督”。 1268年后总督受到严格监控,例如他打开外国信件时必须有其他官员在场。总督也不允许在外国拥有土地。一位总督逝世后,他的政绩会被评估,如有[[渎职]],议会将罚没他的地产。
 
[[Category:546 社會階層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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