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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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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海权''' [[ 英语]] :Command of the sea, Thalassocracy),是一种军事理论及地缘政治理论,指海军兵力在一定时间、一定海域内所掌握的控制权。自15-16世纪地理大发现开始,濒临[[ 海洋]] 并利用海权优势的国家,开展一系列社会政治以及军事等活动,谁能掌握海洋就能成为强国,催生全球[[ 帝国主义]] ,代表国家有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ref>[https://www.sohu.com/a/296811980_100032873 自大航海开启,海权强国与陆权强国的数百年较量],搜狐,2019-02-23</ref>。
==历史==
制海权的[[ 概念]] ,自有海战以来就已存在。若论将其概念形成词源者,最早可追溯到修昔底德所提出,本义为“海上的权力”(Power of the Sea)。他并解释为:“大海将赋予人权力,条件是人要知道如何征服与使用它。”
===海权时代===
1615年英国海上[[ 冒险家]] 华特·雷利曾撰文“谁控制了海洋,谁就能控制贸易;谁控制了[[ 世界贸易]] ,谁就能控制世界财富,进而控制世界本身。”
1890年起,马汉发表《海权论》<ref>[http://www.china.com.cn/node_7000058/content_27207311.htm 马汉《海权论》:尚能饭否?],中国网, 2012-11-23</ref>系列著作,他认为制海权是国家遂行海权运作的一部分,根据[[ 英国海军]] 发展与海洋霸权历史,海上力量对于国家繁荣与安全十分重要,若一个国家要成为强国,必须要掌握在海洋上自由行动之能力:43-44;海战最高原则为削弱乃至毁灭敌人舰队,并可以由决定性海战或对[[ 港口]] 的封锁达成;海权论引起了各国注意并广为流传。另一位海军[[ 思想家]] 柯白则认为“海战的目的必须经常是直接或间接地确实获致制海权,并阻止对方获致它”,亦提出了制海权必先掌握海上交通线,不论是在军用,或者商用方面。此后,西方海军沿用揉合两者的制海权战略思想近50年,例如[[ 大舰巨炮主义]]
===二战后===
古典海军军事理论,在战术层面部分,多属帆船时代至[[ 地理大发现]] 间的海战经验分析。在如今军事科技的快速发展下,于实战上已经过时;然而,其核心概念的制海权,是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概念,所以至今仍是海军战略研究的课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各国普遍已体认空权之重要,海军若要对远程目标进行任务势必要拥有空中武力。虽然[[核武器| 核子武器]] 的出现一度使海军被认为重要性变低,但军事理论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后发现,即使最终进行核子战争都不足以完全消除威胁与安全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派兵占领敌人领土,而这项任务在当今空运进步的时代仍无法代替海运,海运的工作仍必须由海军所完成,海权的重要性仍未降低。现今可根据在远洋、近海和近岸进行作战的能力分作[[ 蓝水海军]] [[ 绿水海军]] [[ 褐水海军]] 。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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