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841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职责调整==
*(一)取消代管原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有关工作的职责,相应职责划给 [[广东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将公路“三乱”行为查处职责以及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职责划给省监察厅 。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 [[ 文件 ]] ;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 [[ 组织 ]] 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 [[ 突发事件 ]] 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 [[ 国务院 ]] 、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 [[ 新闻 ]] 单位宣传报道省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省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省人民政府 [[ 信息 ]] 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协调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粤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管理省人民政府大院,承担 [[ 安全保卫 ]] 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一)管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靠单位。
*(十二)办理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