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218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09〕2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4号),设立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ref>[https://www.sohu.com/a/272314624_772066 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简称来了,别叫错了! ],搜狐,2018-10-31 </ref> 。省国资委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主要职责==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ref>[https://www.sohu.com/a/349777075_114775 山东省国资委发文:明确省属企业改革改制有关问题 ],搜狐,2019-10-26 </ref> ,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