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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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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园林局是太原市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责==
太原市园林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城市绿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的确定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全市园林建筑的设计,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绿化的行政执法及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义务植树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五)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和验收绿化工程质量等工作。
(六)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公园和各类绿地的管理;组织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定、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城市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园林水系的规划、建设、管理。
(十)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及一、二类动物的保护,负责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和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绿化专业技术职称和等级的初审;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及城市园林义务植树和美化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组织、指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负责盆景资源和艺术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工作。
==机构职责==
太原市园林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城市绿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的确定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全市园林建筑的设计,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绿化的行政执法及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义务植树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五)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和验收绿化工程质量等工作。
(六)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公园和各类绿地的管理;组织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定、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城市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园林水系的规划、建设、管理。
(十)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及一、二类动物的保护,负责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和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绿化专业技术职称和等级的初审;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及城市园林义务植树和美化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组织、指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负责盆景资源和艺术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