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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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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49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设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宋任穷为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负责[[渡江战役]]支前工作。4月7日,经中央批准,中共安徽省委终止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亦中止筹建,改成立皖北、皖南行政公署。1952年8月7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安徽省人民政府。1955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改组为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安徽省人民政府 <ref>[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034196?ClassId=16 安徽改革开放大事记 ],安徽先锋网,2018-12-18 </ref> 。
2016年4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开始从原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搬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2016年5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正式办公。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ref>[https://www.sohu.com/a/298297211_100010530?sec=wd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搜狐,2019-02-27</ref> ;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