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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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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1] (平发[2004]13号),组建平顶山市商务局。平顶山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国内 [[ 贸易 ]] 和 [[ 国际经济 ]] 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新华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 [[ 政策 ]] ,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 [[ 流通产业 ]] 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 [[ 物流 ]] 配送、 [[ 电子商务 ]] 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 [[ 消费品 ]] 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四)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 [[ 商品 ]] 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 [[ 许可证 ]] 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 [[ 技术 ]] 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 [[ 出口许可证 ]] 。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 机电产品 ]] 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市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 [[世界贸易组织| 世贸组织 ]] 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繁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 [[ 反补贴 ]] 、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 [[ 法律法规 ]] 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外商投资 [[ 企业 ]] 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项目、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 [[ 外商投资 ]] 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和核准全市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 [[ 劳务合作 ]] 、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依法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 [[ 投资 ]] 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和 [[ 香港 ]]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
(十一)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平顶山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务流通 [[ 行业 ]][[ 协会 ]] 、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